过于执,清代剧作家朱㿥的《十五贯》传奇中的人物。
过于执出身士子,十年窗下苦读,使他早登甲榜,出任了山阳县(今江苏省淮安县)正堂。这位“伫看万里功名”的县令,从他到任之日起,就立志要做个清官, “立心不染苞苴,矢誓勿容情面”, “凡有词讼,一概秉公审理”。他为了实施这一愿望,便将“爱民犹子,执法如山”的板对一联,钉在堂柱之上。由于政绩不差,经上峰考核,在他三年任满之时,升为常州理刑。以往的政绩和擢升,使这位即将卸任的县令,踌躇满志,办事主观武断起来。
就在过于执等待办理交接手续的时候,山阳县发生了一件人命大案:冯玉吾投诉说他儿媳侯三姑勾结奸夫熊友蕙谋财害命,杀死儿子锦郎。过于执受理此案,当即升堂。他既没有对作案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也没有对案情作认真地研究,更不愿听犯人的申诉,仅据状词就认为熊友蕙与侯氏“既已私通于前,复行盗窃于后,今又同谋下毒,立弑亲夫,这个罪名所犯不小!真赃已获,你到此还有分辩吗?”他明明问熊有无分辩,但熊氏尚未分辩,他又据状词说道:侯氏迂房,你也迂房内进,可不是两下通情,同谋惨杀么?他审问侯三姑时,也是“据说”锦郎奇丑,女不安心,认为“冶容诲淫,信有之矣”。既然赃证已实,这奸情之事就无需再审问了,所以对侯氏的申诉冤情更听不进去。
“本县莅任三年载,片言折狱,略有矜疑,无不虚心研审。”以往对于案情任何一点疑问,过于执都进行认真地研究和审理,为何对这个隙漏百出、人命关天的大案却如此草草从事?在过于执看来,这桩公案,经他的审理,再也没有什么疑惑了,迁房入内,是一证;赃露金环是一证;登时中毒是一证,这桩连三岁孩子也瞒不过的案件,当然更瞒不过他过县令了。就凭着他的主观武断和严刑逼供,使这双无辜的青年男女,受刑不过,屈打成招,并且判定“宝钞十五贯,立限追比给主”。这就又引出另一桩冤案来。
已升为常州府理刑的过于执,公事倒也兢兢业业,不管讼狱多么繁冗, “每有上下文移,无不经理一过”。由无锡县解到的杀剐案一起,虽然犯人已经招供,罪案已定,只是事关重大,他仍要亲自审录一番。这种认真负责的作风,应该说是好的,但由于没有改变过去审案的主观武断和审录时听信了刑书吏的一面之词,对案件没有深究,致使冤案上达,经过朝审,秋后就要处决了。
在这出戏里,过于执经手办理了两起命案,一是经他亲自审理,将两个无辜的男女定成死罪;一是经他审录,没有审出冤情,把两个无辜的男女,推上了断头台。可悲的是,过于执并没有认识到由于自己的主观和疏忽带来枉杀四命的严重后果,反而自鸣得意,说什么“本厅定了这两宗公案,经过朝审,一齐处决,那两地冤魂,少不得也在空中称谢本厅哩”!
这不过是他主观的妙想,实际蒙冤的四人不仅没有变成冤魂,更不会向使他们险些丧命之官吏称谢,幸亏况太府不懈努力,才从刽子手的鬼头刀下,营救出这两双无辜的青年男女。过于执哪里想到,正是由于这两起冤案得以昭雪,才更清楚了他枉断了奸杀两案,并因此受到扣罚俸禄的处理。
他又得到抚台周忱的荐保,做了考官。事情偏偏凑巧,在考中的生员中正好有熊友兰、熊友蕙兄弟两个。这倒使过于执十分为难。他虽然认识到由于自己的一时执见,使两人蒙冤,但他兄弟二人一定要来署中称谢,到那时相见是多么尴尬,多么惭愧!
其实,过于执的顾虑是多余的,他们的坦诚会面,不仅无尴尬之感,相反却十分亲切和自然。过于执怀着负疚的心情真诚地检查了因自己的执见给断案带来的失误,并希望他们兄弟从政之后,应以他为戒, “再莫偏心执见,直使冤魂声暗”。熊氏兄弟也深知过于执断案失误并没有私心,他们对过于执也没有什么夙怨。过于执虽然得到了熊氏兄弟的谅解,但他的内心深处仍感不安,抱着将功折罪的愿望,希望能撮合蒙冤的两对青年男女结为秦晋之好。可是熊氏兄弟,为避“平昔果有私情”之嫌,婉言谢绝了。不过,在后来他们的联姻中,过于执还是起了作用的。撮合婚事不成,过于执又拿出白银三十两,作为路资,赞助兄弟二人赴京应试。
在《十五贯》传奇中,过于执并不是主要人物,他不过是主角况钟的陪衬,但作为艺术形象,却有着极为深刻的思想意义和审美价值。
过于执既不贪赃枉法,也不是昏聩无能,甚至对待本职工作,也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并且主观上也要做个“爱民犹子,执法如山”的清官。作为一个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官吏,仅是自己不贪赃枉法或主观上想做个清官还是不够的,如果主观偏执或工作方法不对,仍然会造成一起起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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