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妙常,又名陈娇莲,是明代剧作家高濂的喜剧《玉簪记》中的女主人公。
陈娇莲,出生于官宦人家。父亲曾官拜开封府丞。因此,自小时候起,她就开始接受贵族少女的教育,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天生丽质,既有闭月羞花的美貌,又有锦心绣口的才学,因为父亲早逝,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所以较之一般的官府千金,更多地了解人情世态,性格也较为坚强。
在战乱中,陈娇莲搀扶着母亲在逃难的人群中挣扎,不意被金兵冲散。柔弱的官府千金,顿“似絮随风,身无所归”。走投无路之际,正遇一道庵,她只得皈依道教, “向空门中暂度年华” 并取法名“妙常”。滚滚红尘中的美艳少女,就此成了清心寡欲的尼庵小道姑。
道姑的生活不再像官府千金那样长门深锁。她负有联络十方施主的义务,见到男性,也不必躲避。这种在封建社会中不同于平常女性的生活方式,使陈妙常得以接触众多的男性,在相互交往中产生青春少女的爱恋之情,而她的花容月貌,也引起了诸多才子或者孤客的倾心和追逐。
赴建康(今江苏省南京市)上任偶然在贞观女庵投宿的张于湖,乍见陈妙常,就被她超凡脱俗、欲仙欲神的举止美貌所打动。当夜晚听到陈妙常“瑶琴一曲邀残月,松梢露滴悲声切”以后,径直向陈妙常诉说自己“归去洞房更漏永,巫山有梦和谁说”的苦恼。然而,陈妙常毕竟是个大家闺秀,且有着佛门道观的种种清规戒律的束缚,面对张于湖的热烈追求,她巧妙的宣称自己“禅心爱寂寥,鸾台久已弃残膏”,以“莫把杨枝作柳枝,多情还向章台折”的劝慰,婉言拒绝了张于湖的爱意。陈妙常的聪慧过人、心地高洁,于此可见一斑。
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命运总是十分悲惨的。有财有势的浪子、恶少总会贪得无厌地追逐任何一个美艳少女。恶少王相公是个穷奢极欲的风流子弟,当他听旁人说贞观女庵中陈妙常的“标致天下无比”时,便不择手段,软欺硬骗,一心想把陈妙常占为己有。陈妙常严辞拒绝,对他的几次三番上门纠缠,巧妙应对,使自己免受摧残。聪慧灵秀、纯洁高傲的陈妙常如带刺的玫瑰,令色欲狂甘拜下风。
陈妙常毕竟是一位正在成长中的少女,冷漠淡泊,洁静虚空的庵观生活,锁不住少女萌动的春心。陈妙常当初的出家,其实不是一种心甘情愿地自我淡泊,是社会的动荡,激烈的战乱,导致她一个孤身少女向空门暂度年华。在她心灵深处,从没有放弃过对尘世间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佛门道观的清规戒律,一旦遇到热烈的爱情之火,就显得不堪一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陈妙常成为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一个极有价值的思凡尼姑的形象。
贞观女庵观主的侄子潘必正因赴京考试落第,无颜见江东父老,便暂住庵中,心灰意冷,郁郁寡欢。陈妙常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以少女的善良和体贴,安慰着失意的公子。青春年少,同是天涯沦落人,爱情在陈妙常和潘必正的心中同时滋生起来。陈妙常第一次大胆邀请少年公子来自己的房中“煮茗焚香,清话片时”。由陈妙常自己布置的居处并不像万事皆空的道姑那样清纯虚空,而是洁静中有叶底蝉噪,紫薇红晕,这正象征着寂寂空门锁不住少女芳心的真实情状。陈妙常是一位少女,对清规戒律的反叛,一开始也非义无反顾。当潘必正为陈妙常感叹, “独守长门枕自温,那消息有谁问?”陈妙常欲说还休,无限凄惨,幽咽声声: “免劳魂,巫山路远,空费梦中心。”将爱情深锁心底。然而,人的感情是任何力量也抑制不了的。一旦遇见了合适的机缘,就会强烈地喷发出来。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陈妙常在庭院中对月弄琴,轻奏一曲“潇湘水云”,借以诉说自己的情怀。琴声惊动了孤枕无眠的潘必正,便借此机会,以言探情。热烈的话语,句句刺入陈妙常的心坎,而她却碍于一时间无法摆脱出家人的拘束,假装发怒,这种看似反常的情态,恰恰是陈妙常竭力克制自己感情的真实流露。也正因为她深爱着潘必正,当潘必正跪地告罪时,才会轻轻将他扶起,并十分体贴地嘱他仔细行走。潘必正蓦然回首,向她借灯照行,她却急急地关上房门,真是娇羞默默,百媚丛生。
空门中的清规戒律是压抑人性的。已经觉醒的陈妙常不愿毁灭自己的青春,当她终于明白潘必正是真正爱着她的时候,大胆地唱出“一点灵犀托付伊”。以身相许,私订终身。在封建社会中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举动!
尽管陈妙常的爱情是如此纯洁和清白,但在封建的卫道士眼中,私订终身终究是大逆不道、伤风败俗的行为。传统道德不允许青年男女去自由恋爱,追求人生的自由和幸福。潘必正的姑姑,觉察到了陈、潘间的私情,为了保全自己的声誉,不至于“败坏山门,有玷清白”,无情地催逼潘必正离庵赴试,并且不允许他们两人单独告别。在众人面前,陈妙常强抑悲苦,一转身却偷偷地追赶已经上路的潘必正。两人在渡船上再度相会,互诉衷情,山盟海誓。陈妙常以玉簪一枚送给潘必正为信物,潘必正也留下了祖传的鸳鸯玉扇坠,表示自己此情不渝。一对恋人,满目泪水。哭得“两岸枫树都做了相思泪斑”。
潘必正走后,陈妙常日夜思念, “恹恹愁闷”, “孤鸿怕听窗外声”。世上相思最使人憔悴,加之她身孕渐显,怕露出真情,精神负担愈益沉重。不久,潘必正的仆人送来一书,报告了他幸中二甲进士的喜讯,并言明不久将来此迎娶新娘, “桃花将尽,是刘郎来会期”。观主这才承认陈妙常不必受空门束缚,并认为这是姻缘前定。整个故事并没有脱出才子佳人的俗套,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陈妙常大胆追求爱情的反封建意味。等陈、潘夫妇连袂回到老家面见父母时,陈母、潘父又辨认出当年指腹为婚的孩子正是陈妙常和潘必正,而他们互赠的信物玉簪鸳坠也正是当时的聘物。这样的结局,显然是把陈、潘的相爱,纳入了封建礼教、父母之命的轨道。陈妙常这个思凡尼姑的反叛,最终成了封建道德礼教允许的私通。
以爱情生活为题材的作品,在我国古典戏曲、文学中屡见不鲜。陈妙常的形象之所以脍炙人口,在于她是以一个道姑的身份出现的,她生活的氛围是一所尼庵,这些都使她的追求“份中恩爱、月下姻缘”,有别于一般文学作品中的闺阁佳人。可以说,在戏曲史上,作为一个道姑而热烈追求真挚的爱情,身处宗教禁欲主义牢笼而大胆向往人间正常的生活,陈妙常是第一人。尤其是在晚明时代,她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追求幸福爱情的人生理想,更和当时进步的社会思潮相契合。
上一篇:《陈奂生》文学人物形象鉴赏|分析|特点
下一篇:《陈最良》文学人物形象鉴赏|分析|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