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重,又名朱重,人称“秦卖油”, “秦小官”,是拟话本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男主人公,见于冯梦龙编纂的《醒世恒言》第三卷。
自唐代“安史之乱”后,大量破产的农民进入城市,发展了封建社会中的商品经济,市民们开始活跃;至南宋时期,我国都市已十分繁华,市民阶层逐渐形成;到了明代中、后期,封建社会内部的资本主义因素不断发展,市民阶层的力量日益壮大,在当时的进步潮流影响下,以迥异于传统的新意识向封建制度的旧堤岸发起了冲击。这一斗争在文学作品中也得到了真切的反映,一批独具新思想风貌的市民开始主宰了作品的人物画廊。秦重,则是其中脍炙人口的市民艺术形象之一。
秦重,幼年丧母,于“靖康之难”中,千里迢迢从汴京(今开封市)逃难到临安(今杭州市)。十三岁时,因家境贫寒,被父亲卖给开油店的小商人朱十老做义子,跟继父学做卖油生意,真正步入了人生之路。
秦重的主要性格特征是忠厚老实。这在他刚出现于读者面前时就给人留下了鲜明的印象。至十七岁时,他“生得一表人材”,又尚未娶妻,对于兰花的红丝绳,投之以桃李,也是人之常情;况且,这位侍女的情感表现得十分热烈, “几遍的倒下钩子去勾搭他”。然而,秦重始终不为所动。为此,兰花十分恼恨,和店中的伙计邢权合谋诬害他。为躲去这场风波,他向继父主动提出“挑担子出去卖油”的主意,并在众安桥觅屋另住,开始独立谋生。 “赤心忠良”的秦重,真是十分可怜。他毫无私蓄,只有三两银子做本钱,但因人缘好,加上其在斤两上常“放些宽”,赢得了“他的油又好又贱”的名声,倒也薄利多销,日积月累,竟“积下东西来,置办些日用家业及身上衣服之类”,过着清淡、节俭的日子。
小说中的秦重,虽非风流情种,但也不是铁人石心。在他的血肉之躯中,同样涌腾着人的正常的、自然的、生理的渴求异性的欲望。这种青春意识在见到“容颜娇丽、体态轻盈”的莘瑶琴时勃然迸发:他“准准的呆了半晌,身子都酥麻了”。经打听,才知道她是临安城内有名的“粉头”班首——“花魁娘子”王美娘(即莘瑶琴),“吹弹歌舞,琴棋书画,件件皆精”,禁不住萌生了“去嫖那名妓”的欲念: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若得这等美人搂抱了睡一夜,死也甘心。”在这一欲念的驱使下,秦重每日“或积三分,或积二分,再少也积下一分”,一年多靠卖油凑集了十六两银子,带着它跨进了妓院之门。此时的莘瑶琴“声价愈重”,宾客如市,王孙公子趋之若鹜, “兀自你争我夺”,正红遍临安全城。鸨儿对这位卖油郎的风流之兴,只道是“取笑”,变了脸奚落了一番: “粪桶也有两个耳朵,你岂不晓得我家美儿的声价!倒了你卖油灶,还不够半夜歇钱哩!”孰料秦重从袖里摸出大银,递与鸨儿: “这一锭十两重,足色足数,望妈妈收着”, “小可积诚,也非止一日”, “望妈妈成就小可这件好事,生死不忘”。鸨儿见他心诚志坚,又有如此大银,答应改日领他进房。小说描写秦重回家后,“到典铺里买了一件见成半新半旧的绸衣,穿在身上,到家坊闲走,演习斯文模样”,维妙维肖地表现了他的兴奋、焦急、天真的神态。
如果说,以上只是秦重“独占”花魁的前奏的话,那么,和莘瑶琴在房中度过的一夜,则是这支乐曲的主声部,在小说特定的文学情境中,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性格中的夺目光辉。秦重的一片志诚痴心,并没有为莘瑶琴所理解。这位卓著“盛名”的“花魁娘子”,对名不见“衣冠子弟”之列的卖油郎自然不屑一顾,认为其“不是有名称的子弟,接了他,被人笑话”,故意当面奚落,冷淡,秦重句句听得,只好“佯为不闻”;莘瑶琴在鸨儿的撮合下,勉强相见,但将秦重弃之一旁,只顾自己喝酒,后倒身便卧,他一点也不介意;莘瑶琴酒后呕吐,秦重用手抚背,并递给她一瓯香喷喷的浓茶,将秽物用自己的道袍重重紧裹在袖子内;莘瑶琴醒来, 自觉醉中失态,秦重极力为她遮掩,意欲保全其脸面;在莘瑶琴的再三追问下,秦重才说出真相,顿使她由“大惊”转而对其“识趣”在心里产生了“四、五分的欢喜”。小说的这些艺术描写,犹如一组组生动逼真的电影特写镜头,将秦重忠厚老实而志诚的性格特征刻画得历历如现。
秦重,是“情重”的谐音,亦寄寓着“情种”之意。小说著成于明代万历时期,当时的文学中充溢着一股言情、尊情、主情的思想新潮流。编纂者冯梦龙在《情史》一书的《序》中,提出了“六经皆以情教也”的著名观点,并向世人宣称: “我欲立情教,教诲诸众生。”在秦重身上,相当集中地体现着冯梦龙等进步作家的审美理想。他的那种忠厚、老实而志诚的性格特征,来源于他身上所独具的一片“痴情”。人格的平等,对个性的尊重,待人的真诚,是这种“痴情”的具体表现。小说结尾有诗说: “堪爱豪家多子弟,风流不及卖油人”。一个以三两银钱为本的卖油郎,实在是人世间至为平凡而普通的“市井之辈”了。然而,他能战胜满城恶少, “独占”花魁,赢得幸福美满的爱情。这一奇迹般胜利的创造,所凭借的正是他的一片“痴情”。小说对此作了极为具体的描述。如在妓院房中,秦重为莘瑶琴冷遇时,他非但没有丝毫的责怪,相反,还百般嘘寒问暖,一腔热忱: “秦重看美娘时,面对里床,睡得正熟,把锦被压于身下。秦重想酒醉之人,必然怕冷,又不敢惊醒他。忽见阑干上又放着一床大红纻丝的锦被,轻轻的取下,盖在美娘身上,把银灯挑得亮亮的,取了这壶热茶,脱鞋上床,捱在美娘身边,左手抱着茶壶在怀,右手搭在美娘身上,眼也不敢闭一闭。”秦重和莘瑶琴一不沾亲,二不带故,他们的结识本无丝毫的感情基础。秦重自认为是化十两金银到妓院中去做“嫖客”的,而占有、狎玩莘瑶琴,乃是天经地义之事。更何况,他为求这一宵的欢乐,不怕刮风下雨,哪怕霜冻严寒,挑着油担,受尽白眼,走遍杭城大街小巷,整整奋斗了一年有余。但当他看到满身疲乏而醉卧的莘瑶琴,不忍心再伤害她。在秦重看来,妓女也是人,其沦落风尘,是黑暗的社会摧残人性的恶果。她们理应和世人同样获得社会的尊重,具有平等的人格。在秦重的“痴情”感化下,饱受人生辛酸血泪的莘瑶琴第一次真正体验到人间的情爱和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并由此产生对秦重的钟情:“难得这好人,又忠厚,又老实,又且知情识趣,隐恶扬善,千百中难遇此一人”,早已麻木的神经开始复苏。她对秦重从不愿接待, “心下不悦”,到“好不过意”,直至在离别后, “倒把秦重整整的想了一日”,其情感的发展波澜起伏,这是秦重的“一片诚心”所产生的力量使然。
秦重和莘瑶琴的再次相会,是在西湖之畔。此时的莘瑶琴陷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之中。她被吴八公子恃强凌辱,在痛苦的事实面前猛然惊醒。小说是这样描写秦重在倾听其痛苦的哭诉后表现出的同情的:“秦重心中十分疼痛,亦为之流泪。袖中带得有白绫汗巾一条,约有五尺多长,取出劈半扯开,奉与美娘裹脚,亲自与她拭泪。又与他挽起青丝,再三把好言宽解。等待美娘哭定,忙去唤个暖轿,请美娘坐了,自己步送,直到王九妈家。”不管莘瑶琴是在有着“天大名声”之时,还是落拓凄切之际,秦重始终如一,用平等的爱和真挚的心,去融化她的苦难和安抚她的心灵创伤。犹如孤雁的莘瑶琴认清了人生旅程中的真正伴侣,把原先作祟于头脑中的传统等级观念彻底抛弃,坚定而勇敢地说: “我要嫁你!”秦重自然十分爱慕眼前的这位漂亮而又聪明的姑娘,但他真诚相待莘瑶琴的本意,原非如此,而只是出于对她的同情和关心。当然,在莘瑶琴看来,他的这种同情和关心,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而在秦重,则是一以贯之的行为。不仅是莘瑶琴,还有父母,乃至街坊邻居,寺院僧尼,伙计顾客,他都表现出对他们以同样的平等和真诚。当莘瑶琴扑向他的怀抱,人生的幸福骤然降临于己时,秦重仍以“家贫力薄”真诚地婉拒之。但当他一旦知道了莘瑶琴并非出于一时的感情冲动和报恩心理时,勇敢地接受了她的爱情,“择了吉日,笙箫歌乐娶亲”,与她结成伉俪。
秦重是晚明时代市民的一个杰出艺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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