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
“兀”是象形字。甲骨文是面朝左侧立的一个人,其头是平顶的。金文的形象与甲骨文基本一致。小篆的形体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兀”。
《说文·儿部》:“兀,高而上平也。从一在人上。读若敻。茂陵有兀桑里。”(兀,高而上面平坦。由“一”在“儿”上会意。音读像“敻”字。茂陵县有兀桑里。)
“兀”的本义是山光秃的样子。如杜牧《阿房宫赋》:“蜀山兀,阿房出。”又可指突出、高耸。如“突兀”。
用作副词,表示还、仍然。如“他兀自唱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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