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
“诡”是形声字。小篆从言,危声。隶变后楷书写作“詭”。汉字简化后写作“诡”。
《说文·言部》:“詭,责也。从言,危声。”(詭,责求。从言,危声。)
“诡”的本义为责成、要求。如《汉书·京房传》:“今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
引申指假装、冒充、隐蔽。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不得已,变姓名,诡踪迹,草行露宿,日与北骑相出没于长淮间。”
又引申指违反、自相矛盾。违反常态,就会显得怪异,故又引申指怪异、奇特。如“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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