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
“溯”是形声兼会意字。小篆从水,声,兼表逆向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溯”,改为朔声。
《说文》无。
“溯”的本义为逆水而上。如《诗经·秦风·蒹葭》:“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由溯源引申指往上推求、回想。如“推本溯源”。又引申指探求。如“溯流穷源”意思是推寻原委。进而引申指追念思慕。如《红楼梦》第一百零三回:“学生虽溯洄思切,自念风尘俗吏,未由再觐仙颜,今何幸于此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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