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原文、赏析、鉴赏
方志敏(1900~1935),江西省弋阳县人,出生于农民家庭。 在“五四”运动的风暴中,通过《新青年》等进步刊物接受新思想,从1922年起,在地方报刊上发表散文作品。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江西从事农民运动。 1926年在家乡领导农民缴获警察所三条枪,其中一条只有半截,从此在群众中广泛流传“方志敏两条半枪闹革命”的故事。 后被选为江西省农民协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 大革命失败后,为响应秋收起义,方志敏在江西东北的弋阳、横峰一带领导农民武装起义,创建了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和红军。1928年,在党的“六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30年8月又被选为赣东北苏维埃政府主席。1934年7月,党派红七军组成抗日先遣队,从江西出发北上抗日。先遣队到达闽浙赣根据地与红十军合编为红十军团,由方志敏率领北上。在江西东北遭敌人包围,由于叛徒告密,方志敏于1935年1月24日被捕。 同年7月在南昌被杀害,年仅三十五岁。
在狱中,方志敏在昏暗的牢房里写成《可爱的中国》、《清贫》、《死》、《狱中纪实》、《记胡海、娄梦侠、谢名仁三同志的死》等文稿。他在狱中的手稿连同他写给党中央的信,于英勇就义前,托人辗转带给鲁迅,然后由鲁迅交给上海的地下党组织。这份珍贵的文学遗产,因而得以保存下来,成为爱国主义和革命理想教育的优秀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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