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时候,有一个州官姓田名登。他有一个忌讳,就是不准属下官吏和百姓直呼其名,也不准写,即使同音字也不得用。倘若触犯他的名讳,必定受到怒责。
他的部下及兵卒因触犯他的名讳而被责打过。
元宵节那天,按民间风俗要放灯三天。为此,州衙门要提前发出布告,通知家家户户做准备。写布告的官吏不敢写“灯”字,因为“灯”与“登”同音,就这样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布告贴出来后,大家一看,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上一篇:《对对子》的故事,《对对子》的启示,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下一篇:《工匠搬家》的故事,《工匠搬家》的启示,告诉我们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