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作证
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早年当过律师,在他当律师期间,曾为一个受害人翻了一案而名扬天下。
有一次,一个名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人,被人诬告为谋财害命,被判定了罪。
阿姆斯特朗是林肯一个已故的好友的儿子,他熟悉阿姆斯特朗为人老实忠厚,不会干出行凶杀人的事来,便主动担任了他的辩护律师。
他查阅了案卷,到现场调查,掌握了全部事实。他断定阿姆斯特朗是蒙受冤屈的,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林肯心知,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诬告人收买了一个名叫福尔逊的做证人,因为他一口咬定,在十月十八日的月光下,他在一个草堆后面,清楚地看到阿姆斯特朗开枪打死了人。
在法庭上,林肯直接质问福尔逊:
“你发誓说在十月十八日的月光下,看清的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
“是的,我敢发誓!”福尔逊说。
林肯又问:“你在草堆后面,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两处相隔二三十米,你能认清吗?”
福尔逊断然说:“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正照在他的脸上,我看清了他的脸。”
林肯又问:“你能肯定时间在十一点吗?”
“充分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看了时钟,是十一点一刻。”福尔逊毫不含糊地说。
问到这里,林肯面向大家,郑重地宣布:“证人福尔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听到这个论断,忽然,法庭里的人都给惊呆了。有人高声质问林肯;“律师说出的每句话都应有根据的,你有什么令人信服的事实,证明福尔逊是个骗子!”林肯回答说:“证人发誓赌咒,说他在十月十八日晚上,在月光下看清了阿姆斯特朗的脸。可是,十月十八日那天是上弦月,十一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哪里还有月光?再退一步说。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在西天上。月光应该从西往东照,而遮挡着福尔逊的草堆在东边,下面站着阿姆斯特朗的大树在西边,如果阿姆斯特朗脸向东边的草堆,脸上是不可能有月光的;如果下面向草堆,证人又怎能从二三十米外的草堆那里看清被告人的脸呢?”
林肯说到这里,整个法庭一片沉静。接着便骚动起来,终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林肯利用天文知识揭穿了证人的谎言,阿姆斯特朗被宣告无罪,林肯从此成了当时美国最有名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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