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寓言·掩耳盗钟》寓言赏析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吕氏春秋·自知》
钟是古代的贵重的铜乐器,贵族之家被称为钟鸣鼎食之家。范氏是晋国六大家族之一,后来在争权斗争中失败而逃亡。范氏出逃后,有个老百姓想将范氏的钟盗走。钟太大没法背动,于是就用木槌把钟敲碎。敲钟时,钟轰然作响(况然,形容钟声很响亮)。盗钟人担心别人听到钟声来抢钟,急忙把自己的耳朵捂起来。
“遽掩其耳”四字,写出了作贼心虚之态。因为是盗钟,故对大钟的声响神经紧张,更写出了文过饰非者的荒唐可笑,听到钟声不去检点自己的行为以消弭声响的根源,却掩起自己的耳朵, 以为自己不听,影响就不存在,就能瞒住别人。
这则寓言劝导国君们应开门纳谏,不可恶闻己过。寓言揭示出盗钟人的心态与拒谏者的心态具有共同性:抱着欺瞒别人的目的,实则欺骗的是自己。那些恶闻已过,堵塞言路,拒绝直谏的君主,想掩尽天下人耳目,到头来只能事与愿违,招来杀身亡国之祸,害了自己。作者在本文中明确提出:“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这是说,国家的存亡安危,不应推给客观条件,而在于君主有自知之明,勇于纳谏和改正错误。
寓言对掩耳盗钟行为的讽剌,具有普遍的认识价值。它说明客观事物不受人们主观感觉的影响,用主观感觉的有无来代替客观事物的有无,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因此, 盗钟者的形象对各种主观唯心主义者都具有讽刺作用。俗语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的行为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做了错事、 而不改正,却要文饰掩盖, 也是唯心主义的表现。
寓言形象鲜明,对后世影响颇深。“掩耳盗钟”常用以形容文过饰非,自欺欺人的拙劣举动。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几《史通·书志》云:“掩耳盗钟, 自云无觉,讵知后生可畏,来者难诬者耶!”到了宋元以后演变为成语“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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