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非寓言·獾貂争肉》寓言赏析
有一天,一只獾和一只貂同时在森林的小路上发现了一块肉。
“这是我捡到的。”獾叫喊说。
“不,是我的。”貂也叫喊起来。
“是我先看见的。”獾发火了。
“不对,是我第一个发现的。”貂争抢着说。
他们争执不下,难解难分。这时, 獾说话了:“这样吧,我们去找狐狸,请狐狸法官给咱们评评理。”
他们找到了狐狸,讲述了各自的理由。狐狸听完以后说:“必须将这块肉分成相等的两份,你们俩一个一块。”说完, 狐狸就把那块肉分成了两半。
“貂的那块比我的大!”獾喊叫着。
“那我给你们分得平均一些。”狐狸一边说着, 一边就啃着貂的那块肉。
“现在,獾的那块比我的大了。”貂又叫了。
“现在我再来匀一匀。”这样一来, 貂的这块肉又比獾的那块大了。然后,狐狸就再啃貂的那块肉。
就这样,獾和貂眼睁睁看着狐狸把两块肉一口一口地都吃光了。
——朝鲜寓言(选自《亚洲民间故事选》)
著名法国寓言家拉封丹说:“我使唤动物来教训人类。”本则寓言就是通过獾(huan,似狗的野兽),貂(diao,一种皮毛珍稀的野兽)来教训气量狭窄、眼光短浅的人们,告诉人们要警惕貌似公正的狐狸式的人物。
獾与貂同时发现一块肉,彼此谅解,合伙吃或分开吃,都是可以的,但它们气量狭窄,都想独占。它们争执不下,找公平人评理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他们找的人偏偏是狐狸。它们开始被狐狸的花言巧语所欺骗,还可以理解, 当狐狸一口又一口地啃肉时,却还不觉悟,直至被狐狸把肉吃尽,就真正是愚不可及了。这两只蠢兽,一误于气量狭小,互不相让;二误于不辩好人坏人;三误于在实事面前毫不醒悟,因小失大。这三误,便是留给人们的教训。
狐狸是一位貌似公正的狡猾者的形象。它见獾貂来打官司,早已打了坏主意,但装出不偏袒任何一方的样子说:“必须将这块肉分成相等的两份, 你们俩一个一块。”你看,多么公正! 不仅要分成两份,而且要“相等”。问题就在这“相等”两个字上面。这两个字迎合了獾貂争执不下的心理,又为自己掠取这块肉作了准备,自己故意把肉分得不相等,然后一次又一次啃得不相等,在獾貂的争论声中就可以坐收渔利了。因此,寓言告诉人们,在争执时要冷静,不可不警惕狡猾贪婪的第三者插手。
狐狸的身份是法官,而这个法官竟如此贪婪狡猾。这就反映了朝鲜人民对旧的法律和执法者的批判。在封建时代,普通老百姓打官司,往往双方都被勒索得人穷财尽,两败俱伤。这则寓言包含了这种特定的历史内容,其针对性是很强的。
这则寓言主要通过对话刻划形象,它的对话写得简洁传神。獾貂的对话喧闹而显示出愚蠢的性格,狐狸的话平静而显示出狡诈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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