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寓言·复仇(其二)》寓言赏析
因为他自以为神之子, 以色列的王, 所以去钉十字。架。
兵丁们给他穿上紫袍,戴上荆冠,庆贺他;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吐他,屈膝拜他;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紫袍,仍穿他自己的衣服。
看哪,他们打他的头,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 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 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
丁丁地响,钉尖从掌心穿透,他们要钉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悯的人们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响,钉尖从脚背穿透,钉碎了一块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们自己钉杀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咒诅的人们呵,这使他痛得舒服。
十字架竖起来了;他悬在虚空中。
他没有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 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路人都辱骂他,祭司长和文士也戏弄他,和他同钉的两个强盗也讥诮他。
看哪, 和他同钉的……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 可咒诅的。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诅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突然间,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
他腹部波动了, 悲悯和咒诅的痛楚的波。
遍地都黑暗了。
“以罗伊, 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 我的上帝,你为甚么离弃我?!)
上帝离弃了他,他终于还是一个“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连“人之子”都钉杀了。
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鲁迅全集·野草》
这则寓言写耶稣基督被钉杀时,遭到了敌人和那些他要拯救的同胞的侮辱、戏弄和讥诮,从而使耶稣沉痛地感到“四面都是敌意”。为此,他悲愤已极,在钉杀他时,干脆连麻醉药也不喝,不将“透到心髓中”的痛楚显露出来给那些麻木的同胞娱乐、赏玩、慰安。他反过来倒要玩味以色列人的前途和现在,作为向这些“可悲悯”、“可咒诅”的人们的“复仇”;他认为精神的麻木是最可诅咒、悲悯的,“哀莫大于心死”,与之相比,粉身碎骨的痛楚,反而显得“柔和”“舒坦”。
作品主要是写受难中的耶稣形象和玩弄耶稣痛苦的群像。这无疑寄寓了作者对麻木、落后的“戏剧的看客”的批判,正象作者曾在《药》、《娜拉走后怎样》、《示众》、《阿Q正传》等作品中所表现来的对“看客”的看法一样。但作为寓言,它的深刻寓意还在于表现了在历史进程中,作为少数的先觉者、改革者与广大群众之间的隔膜感。历史的前进就某种意义来说就是群众对思想超前的先觉者的理解。然而群众往往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理解,在当初,他们对于先觉者和改革者是不理解甚至持敌对态度的,这也就是历史之所以曲折的原因之一。耶稣当年在耶路撒冷传道,代表的是下层人们的利益,反映了奴隶和贫民反抗奴隶制的要求与呼声,是作为先觉者的象征的。但,正是这些奴隶和贫民并不理解耶稣,甚至在耶稣受难时充当“看客”,玩弄他的痛苦。这无疑是先觉者的悲剧所在。
耶稣在被钉杀时遭到那些他要拯救的人们的侮辱和戏弄,这并没有使耶稣后悔自己的行为,并不因为人们不理解而放弃对真理的追求。他的“复仇”, 目的在于惊醒麻木的人们。这就表明作为先觉者那种博大的胸怀和宁死也不屈从“庸众”的可贵品质,这是这则寓言对人们又一启示意义。
这则寓言在取材和处理材料方面新颖别致。作品取材于《圣经·新约全书》关于耶稣被钉杀在十字架上的宗教故事。但鲁迅并不用主要篇幅去写耶稣宣讲福音的宗教事迹,也不孤立地去赞美耶稣受难时的牺牲精神。鲁迅着重从耶稣与“庸众”之间的关系着笔,更着重于耶稣作为“人之子”的意义。这样,就一扫原故事中的神秘的宗教色彩,从而使整个故事具有了上述全新的意义。
以诗的语言,回环往复的手法。极力渲染耶稣受难时的场面和主观感受,在冷峻的格调背后隐藏着一颗悲愤不平的心,从而使作品具有一种沉郁悲壮的风格。这是这则寓言的又一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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