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割肉相啖》注释,意译与解说
齐之好勇者, 其一人居东郭, 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 曰: “姑相饮乎?”觞数行, 曰: “姑求肉乎?”一人曰: “子, 肉也; 我, 肉也; 尚胡革①求肉而为? 于是具染②而已。”因抽刀而相啖③,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无勇。
——《吕氏春秋·当务》
【注释】
①革: 更, 另。②染: 调味用的豉酱。③啖: 吃。
【意译】
齐国有两个喜欢夸耀自己勇敢的人,一个人住在东城,一个人住在西城。有一天在路上意外地相遇,其中一个说:“姑且一起喝点酒吧!”喝过几杯酒后,一个人说:“还是弄点肉吧!”另一个人说:“你身上有肉,我身上也有肉,又何必另外去弄肉呢?在这儿置办点豉酱就可以了。”于是两人拔出刀来割下身上的肉, 相互吃起来, 一直到死。勇敢要像这样也就不如没有勇敢。
【解说】
从自己的身上,割下肉来,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胆量啊! 可是,那两个齐国人却从容地这样做了。如此壮举将使天下人感到震惊,不过,震惊之余,心中不免产生疑虑,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何在?原来,两位齐人从自己身上割肉不过是用来做下酒菜,并以此来向世人炫耀自己的勇敢。将一个惊人的壮举和一个渺小的目的联系在一起,两个齐人的形象顿时黯然失色。人们大概不会再从他们的死亡中引发出悲壮的感觉, 反而会去嘲笑他们行为的愚蠢。要奋斗就会有牺牲,对于一个有生活理想的人来说,是不畏惧作出牺牲的。但是,任何牺牲必须要同一个伟大的目标联系在一起,这样的牺牲才会有价值。以此而论,那两位齐人尽管作出了牺牲,而且是以生命作代价,但是, 由于他们的牺牲不是建立在一个伟大的目标之上, 而只是为了追求一种空名虚誉, 因而他们牺牲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相关名言】
只有从事一项伟大事业的时候, 一个人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法国·戴高乐
自夸人的虚荣性格显示他的隐秘的恶。
——希腊·伊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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