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罚不当罪
【溯源】
战国·荀况《荀子·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释义】
指处罚和所犯罪行不相称,多指处罚过重或过轻。
【故事】
乌有的后院里种着两棵桃树,眼看着树上的桃子一天比一天大,乌有心里美滋滋的。他一闲下来就望着树上的桃子笑。
他清点着树上那些最大的桃子,心想:过些天,等它们长得再大点儿的时候,就把他们摘下来,拿去与自己的朋友子虚一起分享。
有一天,乌有又去后院看他的桃树,忽然发现树上那些最大的桃子都不见了。
乌有气坏了,见到子虚就对他发牢骚说:“唉,可恶的小偷,居然偷了我桃树上那些最大的桃子。”
子虚说:“那你得加紧防范啊。如果那小偷再来,你就捉住他,给他一点儿惩罚,好使他下回不敢再来偷东西了。”
过了些天,桃树上又有一些桃子长大了。乌有正要去摘时,却在后院里遇见了又来偷桃子的小偷,那小偷手里的筐子装着他刚摘下的大桃子,正打算逃跑呢。乌有上前去一把擒住了小偷,打算处罚他一下。
乌有对那小偷说:“我这次拿墨画脸惩罚你,让你记住这个教训,下次别再来偷我的桃子了!”说完,他就去拿笔蘸墨在小偷的额头上画了一个小圈,然后又说:“我已经惩罚你了,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偷了。”
小偷望望乌有,愣了一会儿,赶紧提起装桃子的筐子跑了。
可是没过几天,那小偷竟然又来乌有的后院偷桃子,这次又被乌有逮个正着。
乌有想:拿笔画脸的惩罚看来不管用。于是就换了一个处罚的方式,给那小偷戴了一顶荆棘草编的帽子,并对那小偷说:“这一次我把荆棘草帽子戴在你头上,以示处罚。记住这个教训吧,以后不要再来了!”
小偷望望乌有,摸摸头上戴的荆棘帽子,提着装了桃子的小筐走了。
谁知过了几天,那小偷居然又来偷桃子,再次被乌有捉住了。
乌有无可奈何,不知用什么办法来处罚小偷才好,于是就拽着小偷去找子虚商量,看看往下该如何处置小偷。
子虚说:“拉他去报官吧,官府定会按照偷窃罪给予他重罚,他下回就不敢再偷窃了。”
那小偷一听,赶紧跪地求饶说:“这次如果你们报官,我必将承受重刑。说起来,这事也不能全怪我呀!”
子虚问道:“你偷窃,本该见官受刑,怎能说不怪你呢?”
那小偷指着乌有说:“要怪只能怪他,是他一次次纵容了我的偷窃行为,才导致我今天又来偷桃子的。我第一次偷桃子时,他拿墨画脸来处罚我,我想着不过是拿墨画脸而已,这和桃子的美味比起来算不得什么,所以我第二次就又来偷了。第二次被捉住,他给我戴了一顶荆棘帽子来处罚我,我觉得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没忍住就又来偷桃子了……”
子虚听了小偷的述说,又听了乌有的述说,感到既好气又好笑。他对乌有说:“你这给小偷画脸和戴帽子的处罚,完全是罚不当罪,按照他偷窃的行为,你在第一次捉住他时就应该重罚他,或是拉他去报官才是啊!”
小偷赶紧再次求饶说:“我愿意赔偿你那些桃子的损失,请放了我吧,我下回再也不敢了。”
子虚和乌有商量了一下,决定给小偷一次改过的机会,就让他赔偿了桃子的损失,把他放了。
从此后,乌有桃树上的果子再也没有被偷过了。
【智慧语林】
法律在维护每个人权益时都应该是公正、公平、公开的,不能因远近亲疏而有所不同,恰如其分的处罚最好。尽管以前我们的法律裁制进程中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不尽人意的地方,但社会在进步,法律在健全,罚不当罪的事情会慢慢消失。
我们要做到的是,相信法律,积极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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