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1月27日中午,南京钢铁厂炉前工胡庆炎在家中教儿子胡丹丹背唐诗。年仅3岁的小丹丹怎么也背不出“曲项向天歌”中的“项”字,胡庆炎大发其火,先打了丹丹一个嘴巴,接着抬起穿皮鞋的脚把丹丹踢倒,致其后脑部撞到橱柜上。随后,胡庆炎去上班。下午4时许,昏迷的小丹丹被人发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胡庆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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