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不昧良心
李允祯,山东德州人。顺治元年任直隶故城县知县。
故城县里有个土豪,他想霸占同乡王良的妻子,于是,便花重金买通死囚犯,让他供出王良是他的同伙,王良因此被捕入狱,并被施以重刑盘问。就在王良奄奄一息之际,李允祯查案卷时,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便在晚上微服进牢房。在与犯人聊天中李允祯得知,王良根本就不是他的同伙,那是狱吏与土豪勾结陷害所致。李允祯听了气愤不已,第二天就调查出事情的整个经过,马上将王良释放,将土豪和狱吏一同绳之以法。
砀山县与故城县相邻,在那里发生动乱时,朝廷下令让李允祯代理砀山县事。济宁驻防军奉令调来平定动乱,驻防军官扬言要屠城,绝不放过任何乱党。李允祯知道驻防军一旦进城,城内的百姓肯定遭殃,于是,他在城外大摆宴席,犒赏大军,声称“城内乱臣贼子已经全部扫除了,剩下的都是普通百姓”。驻防军官怎能轻易相信,于是坚持全城人“过过筛子”,李允祯知道这一过筛子,肯定会死掉很多无辜的百姓。自己身为这里的父母官,怎么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于是厉声道:“总兵大人,请放心,这里是我所管辖的县,一旦以后有什么不测,我自会负责,不劳您费心了……”驻防军官见李允祯态度坚决,只好带着军队离开了砀山县。
故城县,原16岁以上男丁有一万多人,后来经过连年战火的摧残,剩下的就只有七千多一点了,但是仍然依照原来的人数征兵纳税。李允祯觉得不合理,便要照实际人数去计征。这时,他忽然接到调令去江南丰县任知县。亲戚朋友都劝他这刚好是一个机会,趁此正好不用管故城县的事情了,但是他慨然说道:“我必须把最后一项工作做好,身为百姓官,就得尽心尽力为百姓做些事情。”说罢,立即召集全县百姓,当众烧毁了原来的人口普查册,当天便赶造出新册,申请省府审批。故城县因此免交浮粮,人民非常高兴并且非常感谢他。在他走的时候,一定要送他礼品,但是都被李允祯拒绝了。
李允祯到了丰县后,刚一上任,就有管县库的官吏张某送上金币和器具,谄媚地说:“这些请大人收下,千万不用推辞,这是司库的规矩。”李允祯当即大怒,命令张某将东西送回库中,并且杖责张某50大板,免其职务。
从此后,他在任三年,从来没有在库中开支一分钱为己所用。
当时丰县有一股很坏的风气,一些地痞恶棍经常勾结奸吏,在造事后还诬告好人,弄得对方家破人亡。李允祯决心一定要摒除这种不良风气。于是,他把这些都上报知府,并且请求知府将这些人交回丰县。这些人在铁证面前,无法抵赖,只有俯首认罪,最终李允祯将被诬告的人释放,而将诬告者乱棍打死。从此后,再没有地痞流氓横行霸道了。
李允祯为官可谓不违背自己的良心,更不违背为官的原则,一心为百姓谋利,从而树立了自己清正廉明的形象而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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