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辞鱼》原文与赏析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休弗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则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①。(《淮南子·道应训》)
【注释】 ①相鲁:在鲁国做国相。嗜(shì):嗜好,特别爱好。毋(wù):不。给(jǐ):供给,供应。
【译文】 公仪休在鲁国做国相时,很爱好吃鱼,全国有求于他的人都争着给他送鱼,公仪休却一个也没有接受。他的弟子询问道:“先生,您嗜好吃鱼,却统统不接受别人送的鱼,为什么? 呢”公仪休答道:“正因为我嗜好吃鱼,才不接受。如果因为接受了别人的鱼而被罢免了相位,虽然还嗜好吃鱼,却买不起、吃不上了。不接受别人的鱼而不被罢免相位,就能够长期地买得起、吃得上鱼。”这样做的人,是真正明白了为人为己的道理。
【感悟】 公仪休辞鱼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那些有权有位的人,要想长期有鱼吃,万万不可白白地受人之“鱼。”因为送你“鱼”的人,想的却是怎样“渔”你啊!
如果因为受贿而获罪,就不仅仅要被开除公职和党籍,还要受牢狱之苦,甚至还会小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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