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原文与赏析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所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能,明诽誉以劝沮。(《韩非子·八经》)
【注释】外:排斥。齐:统一。沮(jǔ):阻止。
【译文】个人的德行和道义受到表彰,那么君主的威势就会被分解;宣扬慈善仁爱的言论被听信,那么法律制度就会被破坏。……圣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臣下不得依靠个人的德行和仁义得到荣誉,不能拿给私家谋取利益的事情当做功劳;功劳名誉的取得,一定是依据国家的法制。国家法律所排斥的,即使有难能可贵的德行,也不能因此而得到表彰,这样臣民就没有因为私人的德行而得到名誉的。要设置法律制度来统一百姓的言行,使奖赏惩罚有诚信,以便使臣民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依靠公开的赞誉和批评来鼓励守法和阻止为私。
【评说】个人的聪明才智对君主的权威会构成威胁甚至挑战。法家在贬低以仁义德行著称于世的古代圣王明君的同时,对君主进行神化,将君主一人抬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并限制其他人在地位、权力、名誉、威望等各方面超过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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