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必然之政,立必胜之罚》原文与赏析
凡私之所起,必生于主。夫上好本则端正之士在前,上好利则毁誉之士在侧;上多喜善赏,不随其功,则士不为用;数出重法,而不克其罪,则奸不为止。明王知其然,故见必然之政,立必胜之罚。故民知所必就,而知所必去,推则往,召则来,如坠重于高,如渎水于地。故法不烦而吏不劳,民无犯禁,故百姓无怨于上。(《管子·七臣七主》)
【注释】本:根本,指道德。不克其罪:不查明罪行。克:审核,核查。
【译文】凡是私弊的产生,一定是从君主开始的。君主喜好修养德性,品行端正的人就会出现在眼前;君主喜好私利,善于诽谤吹捧的人就会出现在左右;君主亲近宠信、不按功劳而滥加赏赐,士人就不会效力;君主总是从重用法,却不能做到量罪适当,坏人就不能制止。明智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就颁发一定会产生效力的政令,确立必然能制服坏人的刑罚。因此,人们知道哪些是一定要做的,哪些是一定要避免去做的,挥之即去,招之即来,就像从高处投下重物,又像在地上开渠引水一样。所以法令不必太繁琐,官吏不用太劳顿,而民众也没有违反禁令的行为,这样,民众也没有什么抱怨君主的了。
【评说】腐败总是由上至下滋生,统治者除了要做到赏罚严明,还得做到以德治国。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能够遵循社会规律,顺应民众的意愿,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实现“垂拱而天下治”。
上一篇:《见得思义》原文与赏析
下一篇:《见本然之政,知必然之理》原文与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