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不可缓也》原文与赏析
孟子曰:“民事①不可缓②也。”(《孟子·滕文公上》三)
注释
①民事: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②缓:缓慢,推迟。
译文
孟子说:“处理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不能推迟。”
感悟
百姓的事无小事。有了这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或理念,政府的行政效率怎么能不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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