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私荣,则贱位卑官》原文与赏析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商君书·弱民》)
【注释】乐用:乐于出力。民有私荣:指道德品行好的个人在民间享有的威望和荣誉。列:爵位。
【译文】对于民众来说,地位低下就会崇尚爵位;胆小怯弱就会尊重官吏;贫穷困苦就会看重赏赐。君主用刑罚来治理民众,民众就乐于效力;用赏赐驱使民众去作战,民众就不怕死亡。这样,在作战时能够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就叫做强大。除了朝廷给予的荣誉之外,民间如果有给予品行好的个人的荣誉,人们就会轻视爵位,鄙视官吏;民众如果都很富裕,就会看不起赏赐。
【评说】民众的利益不仅不与君主的利益一致,而且相反。施以恩惠和严刑峻法被法家看成统治民众、治理国家的灵丹妙药,所以法家看到民众的“辱”、“弱”、“贫”处境更加有利于君主支配和役使民众以后,对于民众的“私荣”、“富”等情况怀有深深的敌意,以至于违反游戏规则,在治国措施中将潜规则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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