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则改》原文与赏析
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①为恶。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②。
【注释】①名:叫,称为。②辜:罪过。
【译文】不是有心做错的,称为过错;若是明知故犯的,便称为罪恶。犯了过错能勇于改正,错误就会越改越少,渐渐归于无过。如果故意掩盖过错,那反而又增加一项掩饰的罪过。
【评说】不经意间做了不对的事,或者是“好心办了坏事”,我们可以称作“过错”,还可以原谅;而存心做不好的事,或者是明知会有什么样的恶果仍然去做的,我们就称作“罪过”,那是一定要受到惩罚的。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谁能不犯错误呢?这要看是有意做坏事,还是无意做错事。而更加重要的是,要看是“有过则改”还是“文过饰非”。无论你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都应该勇于承认错误,并且改正错误。即便是无意犯下了错,也不要觉得委屈,不要强调客观原因。有错不改,那就是错上加错了,那是不可姑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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