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余闻本富为上,末富次之,谓贾不若耕也;吾郡在山谷,即富者无可耕之田,不贾何待?且耕者什一,贾之廉者亦什一,贾何负于耕?古人病不廉,非病贾也。
【译注】
我听说有人认为以农致富为上等差事,以商致富为次等差事,也就是说经商不如务农;我们郡坐落在山区,即使想务农也没有足够的田地来耕种,不经商能以什么为生呢?况且,农民能够缴纳十分之一的税,廉洁的商人也能够缴纳十分之一的税,商人的贡献并不比农民小。古代人痛恨不廉,并不是痛恨商人。
辑自汪道昆《太函集》,《明处士江次公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感悟】
歙县江輗(ní)希望长子江一凤去“学贾”,结合徽州地区的生存条件和经商之业在明代的发展形势,他认为经商是徽州人为了生存之计不得已而为之之事。
【故事链接】
“商何负于农”、“贾何负于儒”的提出
中国是一个“重农轻商”的农耕国家,“士农工商”,商居末位,商人一直受社会轻视。但中国之大,地理环境千差万别,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区,以农为本无法使人民丰衣足食。徽州就是这样一个特殊地区。徽州的学者读书做官,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对徽州无法以农为本的情况了如指掌,对徽州商人给予了极大同情和帮助。早在宋代,在朝的徽籍官僚,就已经开始为徽州商人代言。嘉熙元年(1237年),担任监察御史的歙县人吕午要求朝廷准许徽州人用“会子”(一种纸币)以方便老百姓经商。明代中期以后,徽州土地与人口矛盾更加突出。徽州学者们在坚持儒家“民本”思想的前提下,修正了传统的重农轻商意识,提出了“商农并重”的主张。明万历兵部左侍郎汪道昆就明确说过“商何负于农”,意思就是经商不比做农差。明末岩寺谢卓卑视经商,他的母亲叶氏教训他说,读书做官是为了生活,经商也是为生活,“贾何负于儒”,意思就是经商不比习儒差。叶氏认为儒、商乃出一辙,批驳了轻视商人的观点。当时在徽州这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认识。经商不比做农差、经商不比读书做官低贱的观念,极大地解放了徽州人的思想。人们纷纷理直气壮地走出去闯世界、下商海,造就了徽商兴盛300年的局面。
【延伸阅读】
“扬州是徽商殖民地”的缘由
“扬州是徽商殖民地”出于民国陈去病的《五石脂》一文:“扬州之盛实徽商开之,扬盖徽商殖民地也。”明清时期,扬州由盐业而盛,扬州是两淮盐业营运中心,是扬州最为繁华的时期。从明代中期到清代乾、嘉,两淮盐商以徽商为主体。依据《扬州画舫录》一书的记载,徽州人在扬州经商的就有马、鲍、郑、巴、江、黄、吴、徐、程9个家族、81人,且都是著名的商人。另据嘉庆《两淮盐法志》,从明洪武后期至清嘉庆前期,两淮共有陕西、山西、徽州籍科举职官403人,其中陕西96人、山西21人,而徽州286人,占71%。徽商称雄扬州,不仅人数众多,更重要的是他们资本雄厚,不少人在两淮被称为首商或总商,财力之丰,连乾隆皇帝也自叹不如。徽州盐商手中的大量资金,相当一部分用在了扬州,为扬州的城市建设和文化事业立下大功。明末清初,扬州曾遭到大规模的破坏,徽商以其一部分商业利润用于“治坏道”、“葺废桥”、“治街肄”、“修码头”。如歙县鲍志道,嘉庆时为两淮总商。当时扬州至康山以西,至钞关北抵小东门,地势洼下,街衢容易积水,鲍志道便出资将街面砖改为石板路,抬高地面,使积水得以清除,这是促使扬州繁荣所必须办理的城市建设工程。尤其在文化建设上,徽商在扬州办教育、建书院、筑林园、兴诗杜、蓄戏班、演戏剧、印图书、藏古籍、研经史、行医术,大兴文化教育事业,使扬州不仅成为当时我国东南地区商业大都市,而且成为东南文化基地之一,对扬州的文化繁荣有着重大贡献。扬州学派同徽派朴学关系密切,“扬州八怪”中有两位(王士慎、罗聘)是徽州人,扬州的著名园林几乎都是徽商所有。徽派篆刻“歙四家”中的程邃、巴慰祖长期寓居扬州,“四大徽班”也是从扬州进京的。可以说,没有徽商的参与,明清扬州城市的繁华、文化事业的发达都是不可能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陈去病才说“扬州是徽商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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