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法制·执法的名人名言大全
正法直度,罪杀不赦。
——《管子·版法》
私情行而公法毁。
——《管子·八观》
不为重宝轻号令,不为亲戚后社稷,不为爱民枉法律,不为爵禄分威权。
——《管子·法法》
天不为一物枉其时,明君圣人,亦不为一人枉其法。
——《管子·白心》
不以私害法则治。
——《商君书·修权》
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
——《慎子·逸文》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
——[东汉]荀悦《申鉴·政体》
守正以逆众意,执法而违私志。
——[三国魏]桓范《世要论·为君难》
罪若有疑,即从其轻。此盖详慎之至也。故苟详则死者不恨,生者不忿。忿恨不作,则灾害不生。灾害不生,大平之治也。
——[三国魏]桓范《世要论·详刑》
当怒不怒,奸臣为虎;当杀不杀,大贼乃发。
——[晋]葛洪《抱朴子·用刑》
刑罚不能加无罪,邪枉不能胜正人。
——《后汉书·桓谭传》
杀一人则千人恐,滥一罪则百人愁。
——[唐]陈子昂《请措刑书》
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
——[唐]吴兢《贞观政要·赦令》
使迁善者自新,为恶者就戮。
——[唐]张九龄《请东北将吏刊石纪功德状》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
——[宋]欧阳修《春秋论下》
使为恶者不得幸免,疑似者有所辨明。
——[宋]欧阳修《春秋论下》
开其自新之路,诱于改过之善。
——[宋]欧阳修《前光禄寺丞王简言复旧官制》
法有明文,情无可恕。
——[宋]欧阳修《论韩纲弃城乞依法札子》
人臣执法而不求情,尽心而不求名,也死力以捍社稷。
——[宋]苏洵《上韩枢密书》
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鉴至明而丑者忘怒。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魏明帝青龙二年》
以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太宗贞观元年》
画一之法,不以亲疏异制,苟害百姓,虽皇太子亦所不赦。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高宗龙朔三年》
圣人之行法也,如雷霆之震草木,威怒虽甚,而归于欲其生。
——[宋]苏轼《乞常州居住表》
处世常过厚无害,惟为公持法则不可。
——[明]吕坤《呻吟语·应务》
决不可多杀人,决不可牵涉到任何无辜的分子。对于反动派中的动摇分子和胁从分子,应有宽大的处理。对任何犯人, 应坚决废止肉刑, 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
——毛泽东《论政策》
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
——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罪恶的行为,要是姑息纵容,不加惩罚,那就是无形的默许。
——[英国]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
姑息的结果只是放纵了罪恶。
——[英国]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
因为从前的人铸下了错误而向现在的人报复,这不是合乎公道的措置;罪恶和土地一样,都不是世袭的。
——[英国]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
凡企图以法律控制事事物物的人,其引起罪恶的机会更多于改正罪恶。
——[荷兰]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
我们的公正裁判越多,我们也就会越接近真理、道德和幸福。
——[英国]葛德文《政治正义论》
一切根据宪法的权力行为,不论出自行政或司法部门,如同出自立法部门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执行义务。
——[美国]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
法律的执行不是某一个人的事务,而是在稳定秩序之下多方合作的结果。
——[德国]黑格尔《美学》
为了不愧于自己所负的使命,你们所制定的法律只能是温和的和理智的。但是执行它时却要坚决、有力。
——[法国]拿破仑·波拿巴《1796至1797年的对意战争》
如果只是一丝不苟的执行法律,而不善于加以灵活运用,不理解其精神实质,那就只会引起骚乱,永远也不会有另外的结果。
——[俄国]陀思妥耶夫斯基《死屋手记》
当国家与法律的报复视生命如草芥时,罪与无罪就变得毫无意义。
——[美国]赫德莱《为名叫罗森堡的两人而作的挽歌式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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