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寓言篇·卜妻饮鳖
郑县人卜子妻之市,买鳖以归。过颍水,以为渴也,因纵而饮之,遂亡其鳖。(《外储说左上》)
【鉴赏】郑县人卜先生的妻子到市场去赶集,买了一只甲鱼后返回。经过颍水时,她认为甲鱼应该渴了,便把甲鱼放到河里去喝水,因而把甲鱼给丢了。
卜先生妻子的善良,足以让大多数的人深表钦佩,自己有饥渴感,因而认为甲鱼也一定会饥渴,推己及物,已经是仁莫大焉了。然而卜先生之妻在处理与自己利益攸关的事情时,所表现出来的无知,恐怕就很难不被智者、实用主义者所讥笑了。不同的人看到这一则寓言,相信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对于今天的动物保护者来说,卜先生之妻的这种做法,显然是值得褒扬的。当人类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世界的主宰者时,天地万物都成了人类的奴仆。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作为个体的人,似乎就可以对身边的动物为所欲为。最近被网络曝光的虐猫等事件,就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而发生的。把自己当成世界的主宰,对动物为所欲为,不仅让人类变得残暴,而且也会遮蔽人的智慧之眼。因为人只有把人类与万物看成是平等的,他们才能冷静而理智地看待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增加人性的温情、智慧。如果每个人都能心怀卜先生之妻的善良来对待身边的人与物,这个世界肯定会变得更加宜居。当然,前提条件是对于因为自己的善良而受到的损失心平气和,超然地面对与自己相关的利益。
以上所说的,并不是这则寓言所要表达的主要方面。其实,这则寓言中的“鳖”完全可以虚化或者普遍化为一切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利益。卜先生之妻在处理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利益的事情上,把鳖放入河中,就等于把利益置于自己的控制之外,显然是缺乏应有的常识的。如果她知道她的行为将导致自己的利益损失,而仅仅只利及一只甲鱼时,或许她会有另外一种选择。损人不利己的事,应当坚决不做;损人利己的事,应尽可能地不做;利人利己的事,才是我们应该要做的;至于损己利人的事,不能硬性地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去做,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能够考虑自己的利益,而让个体生命得到延续。
总而言之,卜先生之妻因善良的愿望、无知的行事方式而丢掉了一只甲鱼,是小仁而无智的表现。如果有人明明知道,他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好处而损及自己的利益,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了,那么所有人都将景仰他的大仁大义,而没有一个人会像嘲笑卜先生之妻一样去嘲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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