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文本篇·难二
一
景公过晏子①,曰:“子宫小,近市,请徙子家豫章之圃②。”晏子再拜而辞曰:“且婴家贫,待市食,而朝暮趋之,不可以远。”景公笑曰:“子家习市,识贵贱乎?”是时景公繁于刑。晏子对曰:“踊贵而屦贱③。”景公曰:“何故?”对曰:“刑多也。”景公造然变色曰④:“寡人其暴乎!”于是损刑五。
或曰: 晏子之贵踊,非其诚也,欲便辞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当无多,不当无少。无以不当闻,而以太多说,无术之患也。败军之诛以千百数,犹北不止;即治乱之刑如恐不胜,而奸尚不尽。今晏子不察其当否,而以太多为说,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今缓刑罚,行宽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为治也。
〔注释〕① 景公: 指齐景公,春秋末期齐国君主。过: 走访,探望。晏子: 晏婴,字平仲,任齐景公的相。② 豫章之圃: 齐国都城的风景区。豫章,地名,一说即樟木。圃,种花果的园地。③ 踊(yǒng): 被刖(yuè)足的人所穿的鞋子。屦(jù): 常人穿的鞋子。④ 造然: 吃惊而惨痛的样子。
二
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①,耻之,三日不朝②。管仲曰:“此有国之耻也③,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故其善!”因发仓囷赐贫穷④,论囹圄出薄罪⑤。处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复遗冠乎!”
或曰: 管仲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使桓公发仓囷而赐贫穷,论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生遗义之耻于君子矣。且夫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注释〕① 冠: 帽子。② 不朝(cháo): 不朝见群臣,处理政务。③ 有国: 据有国家的人,指国君。④ 仓囷(qūn): 一种圆形的粮仓。⑤ 囹圄(líng yǔ): 监狱。
三
昔者文王侵盂、克莒、举鄷①,三举事而纣恶之②。文王乃惧,请入洛西之地、赤壤之国方千里③,以请解炮烙之刑。天下皆说④。仲尼闻之⑤,曰:“仁哉,文王!轻千里之国而请解炮烙之刑。智哉,文王!出千里之地而得天下之心。”
或曰: 仲尼以文王为智也,不亦过乎?夫智者,知祸难之地而辟之者也⑥,是以身不及于患也。使文王所以见恶于纣者⑦,以其不得人心耶,则虽索人心以解恶可也。纣以其大得人心而恶之,己又轻地以收人心,是重见疑也,固其所以桎梏、囚于羑里也⑧。郑长者有言⑨:“体道,无为无见也⑩。”此最宜于文王矣,不使人疑之也。仲尼以文王为智,未及此论也。
〔注释〕① 文王: 周文王姬昌。盂: 古地名,一作邘(yū),位于今河南沁阳西北。莒(jǔ): 古地名,位于今山西祁县东南。酆(fēng): 古地名,一作丰,位于今陕西户县东北。② 恶(wù): 憎恨,厌恶。③ 洛西: 洛水以西。赤壤: 古地名,具体方位不详。④ 说: 同“悦”,喜欢。⑤ 仲尼: 孔子字仲尼,名丘。⑥ 辟: 通“避”,躲避。⑦ 纣: 商纣王,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⑧ 桎梏(zhì gù): 木制刑具,桎锁脚,梏锁手。羑(yǒu)里: 古地名,位于河南汤阴北。⑨ 郑长者: 人名,战国前期道家学派的人物。⑩ 无为: 道家概念,有顺应自然、减少人为的意思。见: 同“现”,表露。
四
晋平公问叔向曰①:“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识臣之力也②,君之力也?”叔向对曰:“管仲善制割,宾胥无善削缝③,隰朋善纯缘④,衣成,君举而服之。亦臣之力也,君何力之有?”师旷伏琴而笑之⑤。公曰:“太师奚笑也⑥?”师旷对曰:“臣笑叔向之对君也。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⑦。君弗食,孰敢强之也?臣请譬之: 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亦君之力也,臣何力之有?”
或曰: 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也,非专君之力也,又非专臣之力也。昔者宫之奇在虞⑧,僖负羁在曹⑨,二臣之智,言中事,发中功,虞、曹俱亡者,何也?此有其臣而无其君者也。且蹇叔处干而干亡⑩,处秦而秦霸⑪,非蹇叔愚于干而智于秦也,此有君与无君也。向曰“臣之力也”,不然矣。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⑫,被发而御妇人⑬。得管仲,为五伯长⑭;失管仲、得竖刁而身死,虫流出户不葬。以为非臣之力也,且不以管仲为霸;以为君之力也,且不以竖刁为乱。昔者晋文公慕于齐女而亡归,咎犯极谏⑮,故使反晋国⑯。故桓公以管仲合,文公以舅犯霸,而师旷曰“君之力也”,又不然矣。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于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故曰: 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
〔注释〕① 晋平公: 春秋时期晋国国君。叔向: 人名,姓羊舌,名肸(xī),晋国的卿。② 识: 知道。也: 通“耶”。③ 宾胥无: 人名,齐桓公的大臣。削缝: 缝纫。削,缝制。④ 隰(xí)朋: 人名,与管仲同为齐桓公的相。纯(zhǔn)缘: 装饰衣边。纯,装饰衣领袖口。⑤ 师旷: 人名,晋文公的乐师。⑥ 太师: 乐师,这里指师旷。 ⑦ 炮宰: 厨师。炮,通“庖”。⑧ 宫之奇: 人名,一作宫子奇,春秋时虞国大夫。虞: 诸侯国名,位于今山西平陆东北。⑨ 僖(xī)负羁(jī): 人名,一作釐(xī)负羁,春秋时曹国大夫。曹: 诸侯国名,位于今山东定陶西。⑩ 蹇(jiǎn)叔: 人名,春秋时秦国大夫。干: 虞国的别称。⑪ 秦: 诸侯国名,范围包括今陕西大部和甘肃、四川、山西、河南、河北等的部分地区。⑫ 妇闾(lǘ): 妇女居住的地方。闾,里巷的门,这里指住处。⑬ 被发: 披散着头发。被,通“披”。⑭ 五伯: 春秋五霸。伯,通“霸”。长: 居于首位。⑮ 咎犯: 即狐偃,字子犯,为晋文公的舅父,又称舅犯。⑯ 反: 同“返”,回到。
五
齐桓公之时,晋客至,有司请礼①。桓公曰“告仲父”者三②。而优笑曰③:“易哉,为君!一曰仲父,二曰仲父。”桓公曰:“吾闻君人者劳于索人,佚于使人④。吾得仲父已难矣,得仲父之后,何为不易乎哉?”
或曰: 桓公之所应优,非君人者之言也。桓公以君人为劳于索人,何索人为劳哉?伊尹自以为宰干汤⑤,百里奚自以为虏干穆公⑥。虏,所辱也;宰,所羞也。蒙羞辱而接君上,贤者之忧世急也。然则君人者无遗贤而已矣,索贤不为人主难。且官职,所以任贤也;爵禄,所以赏功也。设官职,陈爵禄,而士自至,君人者奚其劳哉?使人又非所佚也。人主虽使人,必以度量准之,以刑名参之⑦;以事遇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以刑名收臣,以度量准下,此不可释也,君人者焉佚哉?
索人不劳,使人不佚,而桓公曰“劳于索人,佚于使人”者,不然。且桓公得管仲又不难。管仲不死其君而归桓公,鲍叔轻官让能而任之,桓公得管仲又不难,明矣。已得管仲之后,奚遽易哉?管仲非周公旦⑧。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成王壮⑨,授之以政,非为天下计也,为其职也。夫不夺子而行天下者⑩,必不背死君而事其仇;背死君而事其仇者,必不难夺子而行天下;不难夺子而行天下者,必不难夺其君国矣。管仲,公子纠之臣也⑪,谋杀桓公而不能⑫,其君死而臣桓公,管仲之取舍非周公旦,可知也。若使管仲大贤也,且为汤、武⑬。汤、武,桀、纣之臣也⑭;桀、纣作乱,汤、武夺之。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桀、纣之行居汤、武之上,桓公危矣。若使管仲不肖人也,且为田常⑮。田常,简公之臣也⑯,而弑其君。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简公之易居田常之上也,桓父又危矣。管仲非周公旦以明矣,然为汤、武与田常,未可知也。为汤、武,有桀、纣之危;为田常,有简公之乱也。已得仲父之后,桓公奚遽易哉?若使桓公之任管仲,必知不欺己也,是知不欺主之臣也。然虽知不欺主之臣,今桓公以任管仲之专借竖刁、易牙,虫流出户而不葬,桓公不知臣欺主与不欺主已明矣,而任臣如彼其专也,故曰: 桓公暗主。
〔注释〕① 有司: 专职官吏。② 仲父: 长辈的意思,这里是对管仲的尊称。 ③ 优: 优伶,以歌舞诙谐供人娱乐的人。④ 佚: 通“逸”,安逸。⑤ 伊尹: 人名,商汤的相。宰: 厨师。⑥ 百里奚: 人名,春秋时虞国的大夫,后来到秦国受秦穆公重用。穆公: 指秦穆公,春秋时秦国的君主。⑦ 刑名: 即名实。刑,通“形”。⑧ 周公旦: 即周武王弟姬旦,以功封于周,世称周公。⑨ 成王: 周成王,武王的儿子。壮: 长大成人。⑩ 子: 指幼主周成王。行: 政令施行。⑪ 公子纠: 齐桓公的哥哥。⑫ 谋杀桓公: 公子小白从莒出兵回国,鲁国也派兵送公子纠回国夺位,管仲从小路袭击公子小白,射中小白带钩,小白装死脱险。桓公,指齐桓公。⑬ 汤、武: 商汤王、周武王。⑭ 桀、纣: 夏桀王、商纣王。⑮ 田常: 即田成子,又名陈恒,春秋末齐国执政的卿。⑯ 简公: 指齐简公,春秋末期齐国的君主。
六
李兑治中山①,苦陉令上计而入多②。李兑曰:“语言辨③,听之说④,不度于义,谓之窕言。无山林泽谷之利而入多者,谓之窕货。君子不听窕言,不受窕货。子姑免矣⑤。”
戓曰: 李子设辞曰⑥:“夫言语辩,听之说,不度于义者,谓之窕言。”辩,在言者;说,在听者。言非听者也。所谓不度于义,非谓听者,必谓所听也。听者,非小人,则君子也。小人无义,必不能度之义也;君子度之义,必不肯说也。夫曰 “言语辩,听之说,不度于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入多之为宨货也,未可远行也。李子之奸弗蚤禁⑦,使至于计,是遂过也,无术以知而入多,入多者,穰也⑧,虽倍入,将奈何?举事慎阴阳之和⑨,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力于织纴⑩,则入多。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⑪,五谷殖⑫,则入多。明于权计,审于地形、舟车、机械之利,用力少,致功大,则入多。利商市关梁之行⑬,能以所有致所无,客商归之,外货留之,俭于财用,节于衣食,宫室器械周于资用,不事玩好,则入多。入多,皆人为也。若天事,风雨时,寒温适,土地不加大,而有丰年之功,则入多。人事、天功二物者皆入多,非山林泽谷之利也。夫无山林泽谷之利入多,因谓之窕货者,无术之言也。
〔注释〕① 李兑: 人名,魏文侯时任中山相。中山: 地名,位于今河北灵寿至唐县一带。② 苦陉(xíng): 地名,位于今河北无极东北,原属中山国辖区。令: 县一级地方长官。上计: 地方官年终时向上级报告户口、赋税等情况。入多: 指钱粮收入多。 ③ 辨: 通“辩”,动听。④ 说: 同“悦”,喜欢。⑤ 子: 你,指苦陉令。姑: 暂且,姑且。免: 免除,这里指免职。⑥ 李子: 指李兑。设辞: 设立言辞,提出观点。⑦ 蚤: 通“早”。⑧ 穰(rǎng): 丰收。⑨ 举事: 办事,这里指农作。慎阴阳之和: 顺应自然的变化。慎,通“顺”。⑩ 织纴(rèn): 纺织。⑪ 六畜: 代指一切家畜。遂: 顺利成长。⑫ 五谷: 代指一切谷物。殖: 繁殖。⑬ 关梁: 关口、桥梁。
七
赵简子围卫之郛郭①,犀盾、犀橹②,立于矢石之所不及③,鼓之而士不起。简子投枹曰④:“乌乎!吾之士数弊也⑤。”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⑥:“臣闻之: 亦有君之不能耳,士无弊者。昔者吾先君献公并国十七⑦,服国三十八,战十有二胜⑧,是民之用也。献公没,惠公即位⑨,淫衍暴乱,身好玉女,秦人恣侵,去绛十七里⑩,亦是人之用也。惠公没,文公授之⑪,围卫,取邺⑫,城濮之战⑬,五败荆人⑭,取尊名于天下,亦此人之用也。亦有君不能耳,士无弊也。”简子乃去盾、橹,立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乘之,战大胜。简子曰:“与吾得革车千乘⑮,不如闻行人烛过之一言也。”
或曰: 行人未有以说也,乃道惠公以此人是败,文公以此人是霸,未见所以用人也。简子未可以速去盾、橹也。严亲在围⑯,轻犯矢石,孝子之所以爱亲也。孝子爱亲,百数之一也。今以为身处危而人尚可战,是以百族之子于上皆若孝子之爱亲也,是行人之诬也。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赏厚而信,人轻敌矣;刑重而必,夫人不北矣。长行徇上⑰,数百不一人;喜利畏罪,人莫不然。将众者不出乎莫不然之数,而道乎百无一人之行,行人未知用众之道也。
〔注释〕① 赵简子: 即赵鞅,春秋末晋国执政的卿。卫: 诸侯国名,范围包括今河南东北部和河北、山东的部分地区。郛(fú)郭: 外城。② 犀盾、犀橹: 用犀牛皮制作的大小盾牌。橹,大盾牌。③ 矢: 箭。石: 战争用的滚石。④ 投枹(fú): 丢下鼓槌。枹,同“桴”,鼓槌。⑤ 数: 通“速”,很快。弊: 疲困。⑥ 行人: 官名,掌管外交事务。烛过: 人名,生平不详。免冑(zhòu): 脱下头盔。冑,头盔。⑦ 献公: 指晋献公,名诡诸,春秋时晋国的君主。⑧ 有: 通“又”。⑨ 惠公: 指晋惠公,名夷吾,春秋时晋国的君主。⑩ 绛(jiàng): 晋国的都城,位于今山西翼城东南。⑪ 文公: 指晋文公,名重耳,“春秋五霸”之一。授: 同“受”,接受。⑫ 邺(yè): 卫国地名,位于今河北临漳西南。⑬ 城濮之战: 前632年,晋楚争霸,在城濮打了一仗,结果楚败晋胜。⑭ 荆人: 楚人。荆是楚的另一称呼。⑮ 乘(shèng): 古时以四匹马拉的一辆车为一乘。⑯ 严亲: 父亲。⑰ 徇: 通“殉”。
【鉴赏】“难二”,是《韩非子》中的第二篇诘难、辩驳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韩非子共讨论了七则故事: 第一则晏婴便辟以谏齐景公多刑,第二则齐桓公雪国耻,第三则孔子对周文王使纣解除对自己疑虑举动的赞美,第四则叔向、师旷对答晋平公关于齐桓公称霸是“君之力”还是“臣之力”的问题,第五则齐桓公为君遇事皆托管仲,第六则李兑治中山苦陉令上计入多而被疑,第七则赵简子围卫亲冒矢石。韩非子通过对这七则故事的讨论和辩诘,分别说明了用刑不在多少而在得当;赏无功、不诛过是祸乱的根源;智者应“无为无见”以避祸;只有君臣合力才能治好国家;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同样重要;用兵之道在于信赏必罚而不在亲冒矢石等道理。
晏子,即晏婴,他是春秋末期一位著名的贤相,他的“贤能”表现之一,是他在齐景公要赐给他更大更舒适的宅园时,不是趁机攫取个人利益,或巧言令色以讨好人君,以便获得更大的利益,而是利用这个机会巧妙地向君主进谏,说明齐国犯砍脚刑罚的人太多,以至于市场上犯人穿的踊比常人们穿的鞋都贵。但韩非子认为,国家是否治理得好不能简单地用犯人的多寡或刑罚的轻重来评价,而只能看其是否恰当,“夫刑当无多,不当无少”说的正是这个意思。如果爱惜茅草不拔除它,那么庄稼就会受到损害;宽容盗贼而不去抓捕,那么善良的百姓就会被侵犯。一味的讲宽厚仁惠、缓刑轻罚,这并不是治国的良策。从这个角度来看,晏婴根本不懂治国之术,怎么称得上“贤相”?
管仲辅佐齐桓公的才能更是被人千古称颂,但管仲教齐桓公洗刷国君治国疏失的办法,是打开粮仓分赐穷人,从监狱放走轻罪的犯人。韩非子诘难说,管仲的建议只是让齐桓公在小人中洗刷耻辱,却在君子中滋生了耻辱。打开粮仓分赐穷人,等于赏赐无功之人;从监狱中放出轻罪的犯人,是不惩罚有过错的人。这完全违背了有功受赏、有罪受罚的公平正义的原则,可以说这根本不是什么治国良方,而是导致国家混乱的根源。
孔子对周文王通过向商纣王献地和请求解除炮烙之刑以避祸行为的赞美,韩非子则认为周文王乃是见恶于纣,完全违背“无为无见”的道家行为准则。因而孔子的赞美也是未为得当的。
晋平公和叔向、师旷谈论齐桓公成功的原因,叔向认为是管仲等大臣之力,师旷认为是齐桓公等霸王之功。但韩非子认为,齐桓公、晋文公等“春秋五霸”的成功,不可能是某个单方面的能力的结果,而应该是“君臣俱有力焉”。故而叔向、师旷的回答都是失之偏颇的。
至于齐桓公遇事即委管仲,并称这是“君人者劳于索人,佚于使人”,韩非子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对于人才的发现和使用同样重要,考察人才关键要检验其名实、言行是否相符,而并不是什么“劳”与“佚”的问题。李兑以苦陉令上缴钱粮的多少,来判断这个县令是否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以增加国家收入,韩非子认为,这说明李兑不知道增加收入的途径有很多种,这种做法恰恰暴露他自己的“无术”。赵简子在围攻卫国时,听信行人的话,撤除盾、橹,亲冒矢石,韩非子认为这是不恰当的,指挥作战最根本的方法是要信赏而厚、必罚而重——“行人未知用众之道也”。
韩非子在文章中所辩难的都是一个个十分具体的问题,韩非子并非要在这些问题上一一辩难、驳倒世上流行的观点,给出一种唯一正确的答案,而是要借这种诘难、辩难来宣传自己关于君主应如何治国的思想主张。
归纳起来看,韩非子在这篇文章中所宣传的思想主张实际集中于两方面: 一是君主对于刑赏的使用问题;另一个则是君主与臣下的关系问题。晏子以“踊贵屦贱”谏齐景公“损刑”,齐桓公听管仲之言,以发仓济贫和出囹圄轻罪来雪耻,赵简子以去盾、橹,亲冒失石用众,在这些地方,韩非子实际是在宣传其治国首先要重刑赏“二柄”的主张;而批判孔子对文王的赞美、否定齐桓公的用人方法、非难叔向和师旷治国只靠君力或臣力的观点、辩驳李兑治中山而疑苦陉令的态度等等,则落脚点都在君臣关系上面。
我们今天举国上下都在谈论以法治国、依法行政。法律的范围非常广泛,有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它们是人们处理各种关系(包括处理国与国关系)的行为准则。但韩非子的理解却非常简单,就是刑赏“二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赏、罚。韩非子善于在众多的矛盾中抓主要矛盾,纲举目张;在众多的治国方略中选出刑赏这个“法律”武器,以为只要抓住这个根本,其他一切都迎刃而解了。这是他的长处,也是法家思想在今天的主要价值。
从人与人的关系着眼,韩非子把封建君主治国中所要处理的各种社会的关系,都归结为君臣关系,这是符合实际的。所以在治理封建国家时,既不能仅靠君主,也不能仅靠能臣,而应该是君臣合力。同样,君主也不能只在发现人才上下功夫,以为只要发现了人才就万事大吉了,还有一个如何任用人才的问题。考察下级的言行,也应考察到事物的多方面的可能性。韩非子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前期,他把治国问题简单化为刑赏的使用问题,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君主角度概括为君臣上下之间的关系,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理的;但两千年之后的今天,这无疑已暴露出了其狭隘与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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