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父孝子爱,非有为①也。
【出处】
《郭店竹简·语丛三》。
【注释】
①有为:有意所为。
【译文】
孩子对父母的孝敬与父母对孩子的爱护,不是刻意做出来的。
【赏析与启迪】
父母对儿女的亲情,是人们内心世界最真挚、最自然的情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责任;是无私给予不求回报的奉献。
当你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父母为你提供的一切时,你的内心深处是否铭记:是父母孕育了你的生命,给了你一个温暖的家,为你遮挡生活的风雨,悉心呵护你长大成人。父母为你付出的艰辛和关爱,实在难以用语言来表白。
亲情是一种纯真无伪的自然之情,不是表面上的虚情假意,更不是带有某种目的而为的情感。无论是父母对儿女的爱,还是儿女对父母的孝,都应该是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
有的青少年学生喜欢把亲情当做满足自己各种需求的借口。为了使自己显得潇洒自在,过得“高人一等”,他们不顾家庭的实际情况,无视亲人辛勤劳作的艰辛,屡屡向家人“狮子大张口”要钱索物。这种变质的亲情观,不仅加重了亲人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负担,也使得自己和亲人的关系变得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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