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以多恶弃人,而以小失发端,是藉弃者以口实,而自取不韪之讥也。曾有一隶,怒挞人,余杖而恕之。又窃同舍钱,又杖而恕之,且戒之曰:“汝慎,三犯不汝容矣!”一日在宴,醉而寝。余既行矣,而呼之不至,既至托疾,实醉也。余逐之。出语人曰:“余病不能从,遂逐我。”人曰:“某公有德器,乃以疾逐人耶?”不知余恶之也,以积愆而逐之也。以小失则余之拙也。虽然,彼藉口以自白,可为他日更主之先容,余拙何悔!
【译文】因为一个人作恶太多而不用他,但以小错作为借口,是给不用者造成口实,自己也会被人认为不对而遭受讥讽。曾有一仆隶,发怒打人,我让人打了他几杖饶恕了他。他又偷同屋人的钱,我又让人打了他几杖饶恕了他,并且告诉他说:“你要小心,第三次再犯错误,我就要将你赶走。”一天宴会时,他喝醉酒去睡觉,我要走了,叫他他不到,一会儿又假托有病,实际上是喝醉了。因此我驱逐了他。他出去以后对人说:“我因为有病不能跟随,就被赶了出来。”别人说:“吕公是位有德器的人,怎能因为生病就把人赶走呢?”不知我厌恶他,是因他屡犯过失才把他赶走的。这次因小过将他赶走,我的做法是多么笨拙啊!虽然如此,他以此为借口自我表白,如果可以为他以后找到新主人创造条件,我对自己的笨拙又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上一篇:余观察晋中,每升堂,首领官凡四人,先揖堂官,次分班对揖,将退,则余揖手,四人又一躬而行。一日三人者以公出,一人在堂,偶忘对班之无人,又忽揖下,起愧不可言,群吏忍口而笑。余揖手谓之曰:“有事不妨先退。”揖者退,其色顿平。昔余令大同日,县丞到任,余让笔揖手,丞他顾而失瞻,余面责簿吏曰:“奈何不以礼告新官?”丞愧谢,终公宴不解容。余甚悔之。偶此举能掩人过,可补前失矣,因识之以充忠厚之端云。
下一篇:举世之议论有五:求之天理而顺,即之人情而安,可揆圣贤,可质神明,而不必于天下所同,曰公论。情有所便,意有所拂,逞辩博以济其一偏之说,曰私论。心无私曲,气甚豪雄,不察事之虚实、势之难易、理之可否,执一隅之见,狃时俗之习,既不正大,又不精明,蝇哄蛙嗷,通国成一家之说,而不可与圣贤平正通达之识,曰妄论。造伪投奸,滃訾诡秘,为不根之言,播众人之耳,千口成公,久传成实,卒使夷、由为硚、跖,曰诬论。称人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