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秦火之后,三代制作湮灭几尽。汉时购书之赏重,故汉儒附会之书多。其幸存者,则焚书以前之宿儒尚存而不死,如伏生口授之类①;好古之君子壁藏而石函,如《周礼》出于屋壁之类②。后儒不考古今之文③,概云先王制作而不敢易,即使尽属先王制作,然而议礼制度考文,沿世道民俗而调剂之,易姓受命之天子皆可变通,故曰刑法世轻重,三王不沿礼袭乐④。若一切泥古而求通,则茹毛饮血、土鼓汙尊皆可行之今日矣⑤。尧舜而当此时,其制度文为必因时顺势,岂能反后世而跻之唐虞?或曰:自秦火后,先王制作何以别之?曰:打起一道大中至正线来,真伪分毫不错。
【译文】秦朝焚书之后,夏、商、周三代的书籍几乎湮灭殆尽。汉朝用重赏来购求书籍,所以汉代的儒者多附会古人之说著为书籍,当做古书卖给朝廷。有些古籍能够幸存下来,是因为焚书以前的大儒还活在世上,比如像伏生这样的儒生,他口授《尚书》,由别人记载下来,《尚书》就流传下来了。还有些好古的君子把书籍藏在墙壁或石函中,如《周礼》就是从屋壁中被发现的。后代的儒者不考察书籍是古文还是今文,一概认为是先王的著述而不敢改变,即使这都是先王的著述,然而议论礼制,制定制度,考察书籍,也要根据世道民俗的变化而调剂之,改朝换代的天子对这些都可以加以变通,所以刑法有的时代轻,有的时代重,夏、商、周三代的礼乐制度也不互相沿袭。假如一切都沿袭古代的制度实行,那么穿兽皮、饮兽血、用瓦做鼓、在地上凿个坑以代酒杯这些习俗都应该流行到现在了。即使尧、舜生在今天,他制定制度、写作书籍也必然会因时顺势,怎能反而以后世的制度去迎合上古的唐虞之世呢?有人问:“从秦朝焚书之后,怎么分辨哪些是先王的著述呢?”回答说:“用一条大中至正的线来衡量,真伪分毫不错。”
注释
【注释】①伏生:伏胜,济南人,曾为秦博士。治《尚书》。《史记》卷百二十《儒林传》:“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朝错即晁错。 ②《周礼》出于屋壁之类:贾公彦《周礼正义·序周礼废兴》引《马融传》:“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搜求焚烧之独悉,是以隐藏百年。孝武帝始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既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 ③古今之文:古文,指古文经,秦以前用古文书写的经典,如《周礼》、《左传》等。今文,指今文经,系汉代学者所传述的经典,用当时通行文字记录。大都是师徒父子口传,到汉代才写成定本之书。如伏生的《尚书》、高堂生的《礼》、公羊氏和胡毋生的《春秋公羊传》等。 ④三王不沿礼袭乐:《商君书·更法》:“三王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尚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礼记·乐记》:“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⑤土鼓汙尊:土鼓,古乐器,一种鼓。《周礼·春官·龠章》:“掌土鼓豳龠。”杜子春注:“土鼓以瓦为匡,以革为两面,可击也。”汙尊,凿地以代酒器。《礼记·礼运》:“汙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指远古礼法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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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或问:“格物之物是何物?曰:至善是已。如何格?曰:知止是已。《中庸》不言格物,何也?曰:舜之执两端于问察,回之择一善而服膺,皆格物也。择善与格物同否?曰: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皆格物也,致知诚正、修齐治平皆择善也,除了善更无物,除了择善更无格物之功。至善即中乎?曰:不中不得谓之至善,不明乎善不得谓之格物,故不明善不能诚身,不格物不能诚意。明了善,欲不诚身不得;格了物,欲不诚意不得。不格物亦能致知否?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