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名言篇·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鉴赏
〔九变〕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鉴赏】孙子认为,考虑问题必须从有利和有害两方面着手。张预注:“智者虑事,虽处利地,必思所以害;虽处害地,必思所以利。此亦通变之谓也。”陆懋德注:“务,事也。信,古与‘伸’同。杂于利而务可信,即言有利可图则并心进取,而事之成功易也。”陈启天注:“参酌于害之一方而沉思之,然后其事之患害,乃可预为解免也。凡事之利害,本多相杂者。利之所在,害即随之,故虑事定计,能一面思利而力图之,又一面思患而预防之,则应变之道尽矣。”显然,孙子的这句名言,极富辩证法思想。辩证法要求,从事物的联系上,从正面和反面两方面全面地考虑问题。每件事物总有利和害两个方面,因此考虑事物必须从利和害两方面去想,即“杂于利害”。考虑到有利的一面则并心进取,这样事业就可以发达,此即孙子所说“杂于利而务可信也”。考虑到有害的一面则谨慎小心,提高警惕,这样患难就可以避免、解除,此即孙子所说“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乘机出兵台湾海峡,并将战火燃烧到我国东北边境。在我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要不要出兵参战,要不要与强大的美帝国主义进行战争较量,这个问题摆在了我国领导者和全国人民的面前。中共中央、毛主席在全面、深入地分析形势后指出:出兵参战“对中国、对朝鲜、对东方、对世界都极为有利”,它将保卫中国的安全,解救朝鲜人民的困境,维护亚洲东方的和平,打击美帝国主义的嚣张气焰。于是在10月25日,中国毅然派出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不利的方面:其时新中国刚刚成立,长期战争创伤尚未恢复,财政经济比较困难,军事上只有陆军,且装备落后,海、空军尚在初创阶段。但这些都是暂时的不利因素,能够在参战中不断被克服。志愿军参战后,连续进行了五次战役,把敌军从鸭绿江边逐回到三八线附近,迫使美国于1951年7月接受停战谈判。到1953年7月,正式在板门店签订《朝鲜停战协定》。中国在参战当时的考虑,即“杂于利害”,由于“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中国终于赢得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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