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炉夜话第二一三则解读
卜筮以龟筮为重[1],故必龟从筮从乃可言吉[2]。若二者有一不从,或二者俱不从,则宜其有凶无吉矣。乃《洪范》稽疑之篇[3],则于龟从筮逆者,仍曰作内吉。于龟筮共违于人者,仍曰用静吉。是知吉凶在人,圣人之垂戒深矣。人诚能作内而不作外,用静而不用作,循分守常[4],斯亦安往而不吉哉!
【注释】
[1]卜筮(shì):古时占卜,用龟甲称卜,用火灼龟甲取兆,以预测吉凶,后来用其他方法预测未来,也叫做卜;用蓍草占休咎称筮,合称卜筮。
[2]龟从筮从:龟卜和筮卜都顺从。
[3]《洪范》稽疑之篇:传说周武王灭商后,箕子曾向其陈述天地之大法,后被传录下来,取名《洪范》,后来成为《尚书》中的一篇,近人疑为战国时人假托之作。在《洪范》所记录的九种治国大法中,第七种就是稽疑,是关于依赖占筮的决策。汉儒所盛行的“天人感应”说,常以《洪范》为立论根据。
[4]循分守常:遵循本分,安守常道。
【译文】
占卜时以龟甲占卜和蓍草占卜的结果为主,因此必须龟卜和筮卜都顺从才能说是吉祥之兆。如果二者有一个不顺从,或都不顺从,就应该说是有凶而无吉了。而《洪范》稽疑这一篇,则把龟卜顺从而筮卜相违背的情况,仍然称为“作内吉”。把龟卜和筮卜都与人意相违背的,仍称作“用静吉”。由此可知,是吉是凶主要取决于人,圣人的教诲与告诫已经很深刻了。如果人真的能够做到吉凶之事不求取于外物,能够守静而不妄为,遵遁本分安守常道,这样就会无往而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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