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炉夜话第六二则解读
读《论语》公子荆一章[1],富者可以为法[2];读《论语》齐景公一章[3],贫者可以自兴。舍不得钱,不能为义士;舍不得命,不能为忠臣。
【注释】
[1]《论语》公子荆一章:出自《论语·子路》:“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2]法:模式,标准。
[3]《论语》齐景公一章:出自《论语·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
【译文】
读《论语》公子荆一章可知,富裕的人可以效仿公子荆对待财富的态度;读《论语》齐景公一章可知,贫穷的人可以从伯夷、叔齐对待穷困的态度中受到启发。舍不得钱财的人,不可能成为义士;不能舍生取义的人,不可能成为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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