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孝经》的影响深入而广泛
《孝经》在儒家诸经典中具有特殊的地位,经过历代帝王以各种形式进行表章,更形成了伦理道德思想的权威,对于各阶层人士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汉代,《孝经》即被规定为儿童识字后必读之书,而后世多延用其制,可以说,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诵习《孝经》是每个读书人必行之事。《孝经》所宣扬的孝道,缘于人间血缘关系,讲述家庭伦理道德,容易引起人们情感上的共鸣,这就是“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由人伦亲情而引申出“孝治”的观念,也易于为人们所认同。因此,许多士子、学者、官员都把《孝经》奉为立身之本。如《周书·齐炀王宪传》中记载:
宇文贵,字乾福,少聪敏,涉猎经史,尤便骑射,始读《孝经》,便谓人曰:“读此一经,足为立身之本。”
再如《隋书·何妥传》中记载:
时纳言苏威,常言于上曰:“臣先人每戒臣云:唯读《孝经》一卷,足可立身治国,何用多为。”
北宋学者司马光说:
然《孝经》、《论语》,其文虽不多,而立身治国之道,尽在其中。( 《再乞资荫人试经义劄子》)
这类言论,在古籍中时常可见。许多仁人志士,以忠孝自励,笃行孝道,尽心竭力事奉父母,或以忠君爱国的行为,来实践更高层次上的孝道,也是《孝经》中“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思想的体现。直到近代,著名学者章太炎仍然说:“发扬天性,遏绝悖德,莫切于《孝经》。”( 《与吴检斋先生书》)
《孝经》不仅对汉民族的思想、伦理、文化和个人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对中国的其他少数民族也产生了影响,这一点从《孝经》被一些少数民族翻译为本民族文字也可以得到验证。儒家经典被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的,以《孝经》为最早。据《隋书·经籍志》记载:
魏氏迁洛,未达华语,孝文帝命侯可悉陵,以夷语译《孝经》之旨,教于国人,谓之《国语孝经》。
据《宋史·高丽传》记载:
夏国元昊,自制蕃书,形体方整,类八分,译《孝经》、《尔雅》、《四言杂字》为蕃语。
据金门诏《补三史艺文志》记载:
金大定年,译女真字《孝经》。
据钱大昕《元史艺文志补》记载:
元大德十一年,中书右丞孛罗木儿,译进蒙古字《孝经》。
据朱师辙《清史稿·艺文志》记载:
清雍正五年,《钦定繙译孝经》一卷。
可见,至清雍正时,历史上至少出现过北魏、西夏、金、蒙古及满族五种少数民族文字的《孝经》译本了。这表明了少数民族对《孝经》的重视,也表明了《孝经》对少数民族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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