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代新儒家对传统孝道的思考(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儒家思想一直受到批判。“文化大革命”及其后期的“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则是对儒家思想、孔子学说的学术、思想价值的粗暴冲击,《孝经》被视为毒草,传统孝道被当作封建遗毒。
台、港、海外书斋、学院中活动的现代新儒家(或称新儒家之第二、第三代)们,继承了梁漱溟、熊十力、马一浮前辈的传统,继续为弘扬儒学而努力,力求实现儒学的现代化改造。他们的思想言论,也涉及到对传统孝道的评判和对《孝经》的研究。
由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联名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一文(1958年发表于香港《民主评论》杂志)长达四万言,全面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诠释方法、精神生命、伦理价值、心理意义、长存根据,以及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传统文化与民主政治、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和互补、世界文化的未来趋向等问题,是足以代表台港海外当代新儒家根本思想方向的一个纲领性文献。笔者注意了其中对“孝思”所包含的“宗教道德”与“政治意义”进行阐发的一段文字:“存宗祀之观念的事,乃兼有宗教道德与政治之意义的。人顺其自然的生命本能,是只知男女夫妇之爱,与对所生子女之爱的。此自然的生物本能之欲延续其生命的要求,乃一往向前流,向下流的。人只有依其能超越此向前流向下流之自然生命的趋向,而后能对其生命之所自来之父母祖宗,有其孝思。由此孝思,而虑父母祖宗之无人祭礼。此正为一起现实的求上慰父母之心,祖宗之灵之要求。由此而谓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乃重生子孙,以求现实生命之继续,而望其子孙之万代不绝,亦复为一超越的理想。”事实上,当代新儒家是把儒学作为一种关联着人生终极关怀的文化意识来加以弘扬的,前引《宣言》中的一段话,也正体现了这一点,他们把“孝思”在祭祀父母先祖上的表现,看作一种超越自然本能与现实功利所具有的道德意义来加以认识评判。若推广开来,孝养、敬亲等也都具有道德教化之超越自然本能的调节意义。这种判断,对我们有启发和借鉴作用。
当代新儒家中的徐复观,曾作《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历史中的诸问题》一文(后收入徐著《中国思想论集》)。他站在维护儒家的立场上,对忠、孝混同的思想形成作了考辨。认为:忠、孝混同,是法家的有意安排,到了汉人伪造《孝经》,遂于文献中取得了崇高地位,因而才使儒家的孝道蒙上千古不白之冤。但笔者之见,孝道与社会、政治关系密切的论述,不仅《孝经》一书有体现,其他儒家经典也可见到。忠、孝混同,不是法家安排所能致。即使假定汉人伪造《孝经》能成立(其实是缺乏确凿论据的),它所反映的也基本上是儒家的思想观念。
海外学者韦政通在《中国孝道思想的演变及其问题》一文(附录于韦著《现代化与中国的适应》)中,也曾对忠、孝混同的思想形成深入探讨,并在《现代儒家的挫折与复兴》一文中再次提及。根据韦政通的研究,“忠、孝混同的思想实是孝道思想的演变和政治制度的演变,二者之间交互影响的产物。”他列举了《大学》、《大戴记》、《小戴记》、《吕氏春秋》中关于移孝作忠、忠孝结合的言论,说明“《孝经》不过是把当时早已流行的思想,做了更有系统的整理和发挥而已”。由子女对父母的爱转引为对君主的忠,自然会受到君主欢迎,至于此观念何以形成,韦政通提出几点解说:其一,忠、孝混同的思想形成,与君位世袭有关;其二,孔、孟以后,孝的价值在社会上已逐渐被提升为取代一切价值的地位,而与专制政体中另一最高价值——忠君势必发生冲突,解决之道是使忠、孝混同,两全其美;其三,儒家主张德治,依《大学》。齐家之道可通于治国,事父之道也可通于事君,所以《大学》里有“孝者所以事君也”的提法。韦政通的辨析解说,似更具说服力。
旅美的台湾学者成中英在《论儒家孝的伦理及其现代化:责任、权利与德行》一文(收入氏著《文化·伦理与管理》)中,曾专门就儒家孝的伦理进行分析,认为“儒家孝的伦理有其长远的文化背景”,“但作为伦理学的观念提出来讨论却是自孔子《论语》始”。“《论语》有关孝的观念在《大学》、《中庸》中,更显示出其在儒家伦理整体系统中的地位。对于《孝经》,成中英说:“在孟子与汉初之间托名曾子写成的《孝经》可说是正面的把孝与国家从伦理更密切的结合起来,同时也把孝与其他德行的关系更系统的规划出来。”“《孝经》的孝是说明其他德行实践的理由,而其他德行也就成为实现孝的方式了。”“《孝经》也可以说为诸德找到一个统一的基础。《孝经》又以孝悌为普遍性原理,人人均可行,而人人行之则可以安天下。这就自然的把孝看成了国家伦理的一面。”成中英指出:“我们不能不说《孝经》确有其基于反省孝的力量而来的智慧;它把孝的重要性肯定,自然也就能因孝而治天下了。”通过对传统儒家孝的孝理的分析,成中英总结说:“自《孟子》以至《孝经》,孝已演变成为一项终极价值,而孝的伦理也就成了 ‘孝的宗教’了。至于此一终极价值的孝其行为效果是否尽如理想,或现实与理想相左或相反,则是一个值得提出的问题。若就事实言之,儒家孝的伦理走向极端就会发生两个弊病:一是由于孝行,则重家庭伦理,造成国家伦理的薄弱化;一是移教作忠,造成专制时代的愚忠主义,为专制君王所利用。吾人也不能否认,此一孝的伦理与孝的宗教已根植于中国社会,其影响是既大且广。面临传统社会的逐渐现代化,提出孝的伦理的现代化问题自是必要。”从成中英对传统孝道的分析来看,一方面,他肯定了儒家孝的伦理观中包含着道德方面的积极意义,以及作为理想状态的“孝治”构想;另一方面,他也顾及、考虑了孝道与“孝治”在历史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弊病,这体现了辩证的思想,从而避免了吴虞的那种彻底否定的偏激,也避免了梁漱溟的那种只对美好的理想作出的称颂。
当代新儒家及其他关注中国传统文化命运的学者,在肯定传统孝道具有人文道德教化的意义和价值的基础上,对孝道的内涵、发展、演变等问题作了比前人更具体深入同时也更理性科学的辨析,这对于我们在新时代重新定义孝的内涵并进而发扬孝的积极作用,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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