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赡养父母
《孝经》的第二至第六章,分别论述了从天子到庶人五个不同等级的人实行孝道的不同方式。前四个等级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行孝,侧重于政治和功名方面的成就、作为,分别是“保天下”、“保社稷”、“保宗庙”、“保禄位”,而《庶人章》则说: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庶人之孝”,在儒家的孝道思想中,可能是比较“低级”的,然而,赡养父母,却是实行孝道的最起码的、最基本的方式。曾子曾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礼记·祭义》)“能养”虽然只是“其下”,却也是必不可少的。《孟子·离娄章句下》中记载: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亲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在此所列举的五种“不孝”的行为,其中就有三个是“不顾父母之养”的。《唐律·斗讼》还规定出“供养有缺”的罪罚:“诸子孙违反教令及供养有缺者,徒二年。”《唐律》注解说:“谓可从而违,堪供而缺者。”就是说,按家庭收入情况,能够供养父母吃穿得好一些,而竟给较次的食物、衣物,就算供养有缺。到了明清时期,仍有这项法律。
养亲虽然不是孝道的全部内容,但对于百姓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孝行。《二十四孝》中的子路为亲负米、江革行佣供母、蔡顺拾椹供亲,都是尽力养亲。清朝康、乾年间扬州人石成金用俚言(白话)写成了一部书叫《福寿真经》,其中《事亲》这一节就对养亲的道理作了一番浅易而切实的解说:
常言道:“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父母受了千辛万苦,也只指望儿子孝顺,有个后成。我看今世人将父母生养你、教训你、婚配你,恰似该当的,所以不能孝顺。试看那乌鸦也晓得反哺,羔羊也知道跪乳,禽兽尚能报本,哪有为个人反不知孝顺的理呢。人若果然不知孝顺,反不如那禽兽了!
当父母亲年老,丧失了劳动能力,缺乏生活资料时,儿女们养亲的孝行,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老有所养”,“养生丧死无憾”,是孟子所认为的“王道”的目标之一。《礼记·王制》中记载三代有“养老之礼”:“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但这里的“养老”只是尊老的礼节罢了,真正的“老有所养”的责任,必然地是由儿女们承担起来。《孝经·三才章》中说:“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也就是说,先代圣王推行和宣扬孝道,是让人民能够担负起赡养年老的双亲的责任。因此,“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对千百年来的中国百姓来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养亲包括饮食、衣衾、起居等诸方面对父母的照料。《礼记·内则》对这些方面有详尽的论述,如:
(子事父母,妇事舅姑)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仰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酏、酒、醴、芼、羹、菽、麦、、稻、禾、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荁、枌、榆、免、薧、、以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父母舅姑之衣、衾、箪、席、枕、几不传,杖、履祇敬之,勿敢近。敦、牟、巵、匜,非馂莫敢用,与恒食饮非馂莫之敢饮食。
父母唾洟不见。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浣;衣裳绽裂,纫箴请补缀。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燂汤请;足垢,燂汤请洗。……
这都是对子、媳在奉养父母的生活细节方面的规定,看似繁文缛节,却是儒家所重视的养亲之“礼制”。
当然,富裕之家赡养父母时,可以奉以甘脂美味,衣以丝帛锦缎,但孔子在回答子路提出的“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的疑惑时,却讲了很近情的话:“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的确,能够竭尽其所能,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这就是尽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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