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俭约第十八》什么意思|赏析|翻译
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必须贵顺物情。昔大禹凿九山,通九江,用人力极广,而无怨讟者,物情所欲,而众所共有故也。秦始皇营建宫室,而人多谤议者,为徇其私欲,不与众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远想秦皇之事,遂不复作也。古人云:‘不作无益害有益。’‘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固知见可欲,其心必乱矣。至如雕镂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骄奢,则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已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贞观二年,公卿奏曰:“依《礼》,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方始,宫中卑湿,请营一阁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良多。昔汉文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劳弊。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朕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非公,朕安得闻此言?”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传》,聪将为刘后起凤仪殿,廷尉陈元达切谏,聪大怒,命斩之。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贞观十一年,诏曰:“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世贻则,乃备于棺槨。讥僭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其无危。是以唐尧,圣帝也,穀林有通树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陇之处。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隐。斯皆怀无穷之虑,成独决之明,乃便体于九泉,非徇名于百代也。洎乎阖闾违礼,珠玉为凫雁;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季孙擅鲁,敛以玙璠;桓魋专宋,葬以石椁;莫不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而招辱。玄庐既发,致焚如于夜台;黄肠再开,同暴骸于中野。详思曩事,岂不悲哉!由此观之,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战惕。虽送往之典,详诸仪制,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而勋戚之家多流遁于习俗,闾阎之内或侈靡而伤风,以厚葬为奉终,以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灵輀冥器,穷金玉之饰。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贫者破资产而不逮,徒伤教义,无益泉壤,为害既深,宜为惩革。其王公已下,爰及黎庶,自今已后,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县官明加检察,随状科罪。在京五品已上及勋戚家,仍录奏闻。”
岑文本为中书令,宅卑湿,无帷帐之饰,有劝其营产业者,文本叹曰:“吾本汉南一布衣耳,竟无汗马之劳,徒以文墨,致位中书令,斯亦极矣。荷俸禄之重,为惧已多,更得言产业乎?”言者叹息而退。
户部尚书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无所,令有司特为之造庙。
温彦博为尚书右仆射,家贫无正寝,及薨,殡于旁室。太宗闻而嗟叹,遽命所司为造,当厚加赙赠。
魏徵宅内,先无正堂,及遇疾,太宗时欲造小殿,而辍其材为徵营构,五日而就。遣中使赍素褥布被而赐之,以遂其所尚。
〔注释〕①九山:泛指九州之山。 ②九江:泛指天下江河。一说汇入洞庭湖的众多河流,沅水、渐水、元水、辰水、叙水、酉水、澧水、资水、湘水,都汇于洞庭,故称九江。 ③不作无益害有益: 语见《尚书·周书·旅獒》。意思是不要做无益的事情来损害干扰有益的事。 ④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语见《老子》三章。意为不要让人们看到那些刺激他们私欲的东西,如此民心就不会乱。 ⑤《礼》: 即《礼记》。 ⑥有一言可以……勿施于人: 语见《论语·卫灵公》。孔子说,有一言可以终身奉行,那就是恕。自己不愿意做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 ⑦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 语见《左传·僖公二十年》。意为使自己的欲望顺从众人就会昌盛,使众人满足自己的欢乐就会灭亡。 ⑧刘聪:字玄明,东晋南匈奴贵族刘渊的第四子,继刘渊为前赵皇帝。 ⑨刘后:太保刘殷之女,受聘为左贵嫔,后立为后。凤仪殿:凤即凤。事见《晋书·刘聪载记》。 ⑩廷尉:主管刑欲的官员。陈元达:字长宏,匈奴后部人。本姓高,以生月妨父,改姓陈。切谏:激切地加以谏阻。 蓝田:今陕西蓝田。 死者,终也: 语见《列子·天瑞》。 葬者,藏也: 语见《大戴礼记·保傅》。 封树:在墓上堆土,做标记。 槨(guǒ):棺的外层。 穀林:相传帝尧葬于此。通树:四周种上树作为标记。 橐泉:秦穆公葬于橐泉宫,在今陕西省凤翔县南。无丘陇之处:没有堆土成为丘陇。 防墓不坟:只有墓穴而不起坟。孔子合葬双亲于防,在今山东费县东北。 嬴、博可隐:嬴与博都是春秋时齐邑,在今山东莱芜西北。吴延陵季札使齐回国,儿子死在途中,葬于嬴、博之间,不归葬乡里。隐:埋藏。 阖闾:春秋时吴王。死后葬在虎丘山下,征发士卒数十万人建墓,以黄金珠玉为凫雁。凫:野鸭。 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 秦始皇葬于骊山,修墓的士卒数十万,历时10年,以水银为江海,人鱼膏为灯烛。 季孙:鲁国大夫季平子。玙璠(yú fán):玙和璠都是美玉的名称。 桓魋:春秋时宋向戌之孙,为司马,宋国贵族,曾专擅宋国朝政。 玄庐:玄宫,即墓室,就是坟墓中地下放棺木之处。夜台:墓穴,因坟墓封闭后一片漆黑所以叫夜台,也叫长夜台。 黄肠:即黄肠题凑,是一种厚葬的葬式。多见于汉代,以后很少使用。西汉帝王陵寝,四周用柏木堆垒成框形结构。以柏木的黄心显于棺外,故称“黄肠”。木头方向皆指向内,故称“题凑”。除帝王外,个别勋臣贵戚也可享用黄肠题凑。霍光死后,朝廷“赐给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事见《汉书·霍光传》。 曩事:往事。 中宵:半夜。 闾阎:古代居民区叫里,闾是里门,阎是里的中门。闾阎指民间。 灵輀:灵车。冥器:也作明器,用木材或陶土做成小型的婢仆、侍从和其他器物,埋进墓穴。 令式:令是法规,式是相关细则。当时专有丧葬令,式里也有相应的细则。 正寝:居室正屋。 薨:公侯死称薨。
【鉴赏】本篇记录了唐太宗及贞观诸臣戒奢尚俭的言行。
第一至四章,主要讲唐太宗在营建宫殿方面的态度及言行。在古代社会中,帝王是能够肆无忌惮地实现自己欲望的特权者。帝王的奢侈纵欲,也就是情理之中必然的事了。为一己私欲大兴营造宫殿则为主要表现。但唐太宗自即位之日起,在此事上就表现出谨慎的态度。他重视“以古为镜”,从大禹治水和秦始皇修建宫殿的历史对比中,反思自己的行为。大禹治水的故事在《山海经》、《史记》等文献中皆有记载。相传尧舜时,洪水滔天,民不聊生,大禹治水13年获得了成功,几百平方公里的土地终能怡然富足、井然有序。司马迁向人们讲述了夏禹治水的过程:“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史记·夏本纪》)为疏通河道,大禹对大自然进行了惊天动地的改造,但老百姓毫无怨言,心甘情愿与他一起艰苦斗争。对秦始皇修建宫殿,人民的反应就不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嫌都城咸阳的宫室太小,不足以展现君临天下的威仪,开始大量修建华丽的宫殿,除了未成的阿房宫,还有兴乐宫、梁山宫等。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国有“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另外,“咸阳之旁二百里内”还有“宫观二百七十”。更为宏大的工程是修建自己的骊山墓即秦始皇陵。骊山墓从他登基起修建,前后历时三十余年,每年调集70万人才得以完成。墓室中“上具天文,下具地理”,藏满“宫观百官奇器珍怪”,顶上“树草木以象山”,装饰极其奢华。秦始皇给百姓带来了繁重的徭役负担,百姓怨声载道,骂其暴虐无道。大禹治水为天下百姓,故百姓拥戴。唐太宗从两种不同反应中认识到一个道理:与百姓共有的兴造才能使民无怨。
唐太宗即位后所住的宫殿,是隋朝时建的宫殿,经战火焚烧,早已破旧。若按惯制,大可另建新宫。但唐太宗不敢纵逸,一直没有兴建新的宫殿。贞观二年(628年),有大臣从爱护他的健康出发,奏请其“营一阁以居之”。但他说:“我有气疾,不宜居住卑湿之宫,可是大兴土木,必然耗费很多人工与钱粮。以往汉文帝想建露台,算下来所需大概相当于10户人家的资产,于是就停建了。我功德不如文帝,建新宫的费用又超过露台,这不是为民父母的君主所应做的事。”即使大臣们一再奏请,太宗始终不准。
贞观四年(630年),唐太宗动了修建洛阳宫殿的念头。适逢河南、陕西一带大雨,泛滥成灾,百姓房屋被冲毁,太宗在魏徵的劝谏之下,下令拆掉在建的宫殿,将木材分给受灾百姓,以供修房之用。一次,他与魏徵谈起建造宫室一事,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宫殿盖得宏伟华丽,游览观赏池水台榭,是帝王所追求的(言下之意,我也喜欢),但却不是百姓所希望的。帝王追求放纵逸乐,则百姓劳苦困弊。虽然我现在贵为帝王,什么事也都可以由我说了算,但是我能够自我节制,顺应民情。魏徵回以隋炀帝的例子,阐述了“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的道理,唐太宗也欣然接受了。
因为唐太宗的自我节制,贞观初年基本上没有兴建什么大的工程,没有对百姓造成什么负担。随着国家的安定繁荣,唐太宗的思想确实发生了变化,未能做到始终如一,但是戒奢尚俭之心仍存。每每在错误要铸成时,他会自我反省,再加上臣子及时劝谏,往往能够改正。魏徵、张玄素、马周等大臣都曾为戒奢进言,唐太宗基本能够接受他们的意见改正错误,而没有忘乎所以、高枕无忧地纵其奢欲。从历代帝王来看,仍属难能可贵。
第五章讲唐太宗的一道关于戒除厚葬之风的诏令。隆丧厚葬,始于商周,是中国传统殡葬最显著的特点。至秦汉,厚葬之风愈演愈烈,金缕玉衣、黄肠题凑等消耗大量人力与财力的墓葬,屡屡见于当时的大墓中。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反对厚葬,认为盗墓之风就是因厚葬而起。据《三国志·魏书二·文帝纪》记载,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冬十月,曹丕作《终制》安排自己的后事,明确下令实行薄葬:墓地选在偃师首阳山东的一块“丘墟不食之地”;陵墓“因山为体”,不封陵堆墓,不建寝殿、园邑,不修筑神道;墓内不随葬金、银、玉、铜等贵重物件;后宫淑媛、昭仪以下的妃嫔“悉遣还家”,与其骨肉团聚或嫁人。为防止死后子孙不遵诏行事,魏文帝说出了狠话:“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黄初七年五月,曹丕病逝,“六月戊寅葬首阳陵,自殡及葬,皆以《终制》行事”。因魏文帝之身体力行,此后厚葬之风有收敛。但事死如生、让死去的灵魂得到生时一样享受的观念,仍然深深植根于古人的心灵深处。因此厚葬之风总会时时泛滥,历朝历代都有此种情况。
贞观年间,厚葬风气不减,劳民伤财,积弊颇深。贞观十一年(637年),唐太宗下诏极力倡导薄葬节用。诏令首先为“死”“葬”正名:“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意思是说,死是人生的终结,是要人返璞归真;葬就是埋藏,要使别人再也看不见。现今的厚葬之风,看似极尽孝道,恰恰违背了丧葬的本意,对地下死者不仅无益,甚至适得其反,带来很大的危害。吴王阖闾、秦始皇、季孙、桓魋等,无不因为在坟墓中多藏财物而招来盗墓之辱,随葬之物被焚烧在墓中,棺椁被打开如同曝尸荒野,岂不可悲!若想死者入土为安,实应节俭薄葬才能无危。为革除厚葬积弊,诏令宣布,从今以后若不遵守令、式规定的,将视情节定罪。在京的五品以上官员和元勋贵戚之家,还要录罪奏知。此外,唐太宗也像魏文帝一样,在戒除厚葬上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据史记载,颁布这道诏令之前,39岁的唐太宗已经对自己的陵寝预作了安排,亲自制作了规格,“因山为陵,容棺而已”。这样安排,一是为了防止自己死后子孙仓促劳费加重人民负担,二是避免子孙“从俗奢靡”(《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唐太宗离世后,殉葬品也比较俭约,体现了他的崇俭精神。唐玄宗时,高力士曾进入太宗陵墓寝宫,“见梳箱一,柞木梳一,黑角木篦一,草根刷子一”,不禁赞曰:“先帝亲正皇极,以致升平,随身服用,唯留此物。欲将传示子孙,永存节俭。”唐玄宗听到高力士的汇报后,亲自前去查看,见物“肃敬如不可胜”,即命史官记载下来(洪迈《容斋续笔·卷第十四》)。
由于唐太宗带头节俭,反对奢侈,影响了许多大臣。中书令岑文本、户部尚书戴胄、尚书右仆射温彦博、魏徵,个个身居高位,却在基本的居住条件上都极尽俭约,住宅要么破旧潮湿,要么连正屋都没有。可见在贞观君臣中,崇尚节俭确是蔚然成风。第一章中所述“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的情形,大体上是真实可信的。唐太宗在位23年,因为上下都能抑制私欲、力行节俭,故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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